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湖南省检察院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认真总结反思,还存在检察履职不全面不充分不主动、管党治检责任压得不够紧等问题。
整治司法作风顽疾,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好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既要“有质量的数量”,也要“有数量的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韧劲,做实“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要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以优良司法作风促进全面履职、依法履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叶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