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我们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依旧任重道远。”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今年5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了2025年“法治护绿”执法检查,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在“法治护绿”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执法检查有了新突破,全省生态环保工作也交出了法治新答卷。
“法治护绿”三年行动:湖南生态环境改善肉眼看得见
2023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法治护绿”三年行动,以执法检查为抓手,并在前两年重点开展了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
收官之年,“法治护绿”的检查内容升级扩面,从重点开展一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扩展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和秸秆综合利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六大方面,推动相关问题针对性整改、举一反三整改、系统治理整改。
报告显示,三年来,全省上下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省本级地方性法规6件、打包修改3件,《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规先后出台。法治赋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14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率98.6%,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前两年“法治护绿”执法检查交办的112个问题,90%以上得到解决,重点推动解决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针对性治理、应急响应等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开展湖南省污染防治调研,形成了重点调研成果。
成绩值得肯定,执法检查也发现了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有差距、空气质量改善未达预期、水污染防治任务相当艰巨等突出问题,距离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差距。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表示,今年的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报告扎实,湖南的生态环境改善肉眼看得见,法律法规落得实,人大监督真正起到了作用。
空气污染、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黑臭水体等问题依旧存在
执法检查不是对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检查,而是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立足人大视角,以法治思维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对绿心规划、绿心保护项目库建设及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绿心核心保护区正面清单、融合发展区负面清单虽然已经出台,但是项目实施迟缓,绿心保护项目库尚未建立。在核心保护区设立界桩、省级示范片村庄规划质量提升成果审批尚未完成,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尚未有效运行。
“某地政府负责同志汇报贯彻法律法规情况时,坦言没有完整看过具体条文,这还怎么谈落实呢?”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禹新荣分享了在参加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有关部门学法守法距离法定要求还有差距。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省人大环资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梳理出的部门法定责任共有457条,而省直部门各自梳理出的法定责任却没有达到这个数目。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优化执法检查时的法律知识测评方式,形成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压力和动力。
“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的部分问题长期存在,每年都提,改善却不明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文富恒提到,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空气污染、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黑臭水体等问题依旧存在,没有得到根治。建议将交办的问题具体化,明确整改期限,并要求有关单位向人大报告落实情况,对不落实法定责任的行为动真碰硬。
“今年是‘法治护绿’的收官之年,但人大对生态环保的监督不能停。”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未来还应丰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方式,做好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工作,以强有力的人大监督守护好湖南蓝天白云、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