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普法网>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

湘潭27家KTV被告侵权 法官积极解纠纷

 文章来源: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3-12-27 09:07:55 

2ddf2380f8c0460103de4f33ae863d72.jpeg

“我慢慢地听,雪落下的声音......”在节假日,去KTV唱歌成了不少市民娱乐放松的选择,殊不知,这些点播的歌曲也可能涉及侵权!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27起KTV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进一步维护了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原告苏州某文化传播公司拥有一系列音乐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等权利。原告发现被告暨湘潭辖区内的27家KTV娱乐城在未经著作权人及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内将涉案音像作品向不特定消费者提供点播服务,侵害了著作权人和原告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立案受理后,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对该类案件的特点、争议焦点和诉讼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积极制定调解预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起初,部分KTV经营者的意见较大,不理解也不配合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多方耐心释法明理,以及从侵权行为情节、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等全方位为当事人分析利弊。

最终,力促20家KTV与原告传播公司协商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承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于少数未达成调解合意的案件,法官则参照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规则,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知名度、数量,KTV主观过错程度、经营场所规模,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性质和后果等多方因素,依法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双方均服判息诉。

该类案件的公正高效办结,是岳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深入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的生动实践,不仅依法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KTV经营者知法、守法意识。下一步,岳塘法院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创新活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