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普法办〔2023〕1号
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现将《2023年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2023年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创新开展“送法下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普法办〔2022〕1号)精神,发挥高校大学生普法生力军作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现就2023年全省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体
湘籍返乡大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大学寒暑假期间。
三、宣传重点
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预防电信诈骗、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毒品预防、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和妇女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援助、长江保护、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森林防火、民族宗教、防邪反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
四、活动方式
各高校大学生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结合地方实际和自身专长,选择一个以上重点内容,采取以下方式就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一)加入普法队伍。各高校积极发动,成立“法润三湘”大学生普法联盟工作站,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返乡后主动与居住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教育行政、团委等部门联系,加入当地普法志愿者宣传队伍,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基层依法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二)参与专题活动。与本地县市区司法局或乡镇(街道)司法所联系,积极参与本地司法行政部门举行的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暑假“法润三湘”大学生普法活动等专题普法活动。
(三)进行送法入户。到本地县市区司法局或乡镇(街道)司法所领取普法宣传资料或普法产品,在居住的村(社区)就地开展送法入户,将普法宣传资料或普法产品送到群众家中,并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四)用好普法广播。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结合本地村(居)民实际需求,制作“村村响”广播普法宣传内容,到居住地村(社区)宣讲播放。
(五)开展法律咨询。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司法所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利用已有载体。积极加入居住地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微信群,定期在村组微信群、家庭微信群发送普法内容。可采取制作普法微视频、编排普法文艺节目等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七)创新方式方法。鼓励大学生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将在全省宣传推广。
五、部门分工
(一)省司法厅
1.负责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的统筹工作,对活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2.组织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行政部门为大学生开展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创造条件;
3.组织开展“千所联千村”活动,发动全省1000个律师事务所对口联系1000个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派驻法治服务工作队。组织律师带领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利用村(社区)法治学校上好法治课,让大学生广泛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活动;
4.在湖南普法网上开设专题,组织省级普法平台集中宣传报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5.督促市州司法局做好对“法润三湘”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工作站的工作指导;
6.敦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普法责任单位职能优势开展普法活动。
(二)省教育厅
1.负责督促省内高校组织好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
2.督促高校建立健全大学生参与“送法下乡”活动激励措施;
3.利用自身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各高校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开展情况;
4.及时汇总各高校大学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情况。
(三)团省委
1.负责发动高校团委组织大学生参与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指导大学生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联系;
2.指导督促高校团委建立“法润三湘”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工作站;
3.将“送法下乡”活动纳入大学生暑期“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4.将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纳入志愿服务表彰奖励范畴;
5.利用自身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大学生志愿服务团队“送法下乡”活动开展情况;
6.及时汇总大学生志愿服务团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情况。
(四)“法润三湘”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办公室
1.负责组织全省市州、县市区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各工作站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2.利用自身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送法下乡”活动开展情况;
3.及时汇总大学生志愿服务团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是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是落实张庆伟书记专门批示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各级“法润三湘”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志愿者工作站,全面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做好疫情防控。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一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注重宣传总结。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加强活动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月17日和8月31日前发至邮箱fzxc168@163.com。联系人:曹武鸿,联系方式:8458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