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6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省直及中央在湘“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现将《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6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2026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
4.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法治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本单位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
6.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5%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8.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
9.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10.加强工作调研,谋划并全面落实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
二、个性指标
(一)省纪委监委
1.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及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
2.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经常性学习教育为基础,强化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
3.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开展监检法同堂培训、全员练兵、实战轮训、以干带训,做实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通识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水平。
(二)省委网信办
1.开展“懂常识 守常规 成常态”网络普法精品创作传播活动。
2.用好“三湘联普”机制,做好网络普法作品优稿推送。
3.做好宪法宣传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点专项网络普法宣传。
(三)省委外事办
1.中心组、支部学习宪法和国家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2.宣传落实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依法保护我省法人单位和公民的海外权益。
3.宣传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依托职能,将普法和宣介湖南特色、湖南优势有机融合起来,促进开放发展。
4.组织开展对境外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省委金融办
1.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湖南省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
2.宣传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3.宣传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五)省委台办
1.深入贯彻反分裂国家法、民法典。
2.认真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3.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湖南省《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六)省高级人民法院
1.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常见法律问题,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2.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落实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3.持续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提升统筹谋划能力,加强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在重要节点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媒体作品,推出深入人心的IP和普法品牌栏目。指导推动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普法作品原创力度,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普法作品。充分利用湖南法院网“案件时空”等栏目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力争把“快嘴说法”短视频普法栏目打造成更具影响力的品牌栏目。
4.把普法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5.推动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6.组织法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七)省人民检察院
1.结合检察开放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重点人群的宣传和普及,深化“以案释法”。
2.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组织“行刑反向衔接”普法宣传;组织或者参与面向一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
4.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教育、警示、预防”功能作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活动,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5.深化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6.组织检察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八)省工商联
1.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办好司法人员与企业家同堂培训班,进一步巩固深化“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普法载体,依托网上工商联加强法治宣传,持续提升广大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
2.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省发展改革委
1.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持续开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
3.深入学习湖南省统计条例。
(十)省教育厅
1.在教育政务网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利用“湘微教育”微信平台和《湖南教育快讯》适时发布委厅法治建设动态,充分利用部分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特点,及时宣讲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2.每年12月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中教育活动。组织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并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3.深入学习宣传普及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
4.联合省司法厅推动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5.联合省司法厅、团省委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6.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
7.推动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十一)省科技厅
1.厅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法治宣传教育法集中学习。
2.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科技文化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做好厅机关、厅属单位县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
(十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工信部门开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普法工作。
2.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工信部门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普法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普法工作;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三)省民宗委
1.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以满足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打造“民宗普法答题行”特色品牌,创新运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依法办事。
2.强化普法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普法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和网格员的针对性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基层得到有效宣传和执行。
3.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体系。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活动,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五进五好”等活动平台,对各族群众和宗教界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十四)省公安厅
1.组织开展“1·10”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2.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会同教育部门进校园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防性侵、反拐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周年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7.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8.组织开展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9.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10.推动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11.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活动。
12.组织开展禁赌普法宣传活动。
13.组织开展无人机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4.组织开展对境外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五)省民政厅
1.深入学习婚姻登记条例。
2.深入学习殡葬管理条例。
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慈善日、清明节、重阳节、儿童节等重大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十六)省司法厅
1.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2.加强对监狱服刑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监狱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开展“普法进高墙”活动。
3.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戒毒和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切实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
4.加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处罚对象、投诉人、信访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5.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6.充分利用“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7.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活动相关宣传,持续开展防性侵、反校园霸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反拐卖、防溺水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8.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9.利用湖南司法行政网、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湖南普法网和湖南司法行政微博、湖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十七)省财政厅
1.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普及预算法及实施条例。
2.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有关内容。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3.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以案释法案例、举办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严格依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4.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过程中普法。
5.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严格按照条例开展执收工作,在执收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十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把普法宣传融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对参保单位、参保对象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2.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劳动保障执法全过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3.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中,按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九)省自然资源厅
1.分领域编印《湖南省自然资源法规手册》,并向全省系统发放。
2.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处长说法”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解读)。
3.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宪法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12月在全省系统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防灾减灾和安全保护能力,正确处理地质灾害,提高安全意识。
5.举办湖南省统计条例专题讲座。
6.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二十)省生态环境厅
1.围绕新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抓好重点内容宣传、重点群体学习。
2.利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以宪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活动。
3.打造“法治护航美丽湖南”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品牌。
(二十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开展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宣贯。
2.开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宣贯。
3.开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贯。
4.开展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宣贯。
(二十二)省交通运输厅
1.结合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爱路宣传活动,宣传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
2.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牢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活动。
3.开展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宣贯活动。
(二十三)省水利厅
1.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水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2.对长江保护法集中进行宣传,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一江碧水;对节约用水条例集中进行宣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对新修订的湖南省水文条例进行集中宣传,全面普及水文法治知识;开展水土保持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进行水土保持意识。
3.举办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全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4.要求所有业务培训必须包含一堂法治讲座课,进一步强化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十四)省农业农村厅
1.持续开展“你学法我惠农·法润三湘促振兴”普法活动。
2.通过湖南省“绿剑护粮安”农业执法专项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13个农业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持续开展“处长讲法”活动。
(二十五)省商务厅
1.以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为抓手推动惠民利企政策措施深入园区、直达企业。
2.开展外商投资法、对外贸易法、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等宣传学习。
3.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集中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宣传。
4.组织开展对境外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六)省文化和旅游厅
1.开展“你学法我送票·跟着旅发大会游湖南”活动。
2.开展“法治进文旅场馆”活动。
3.举办“诗和远方·与法同行”演讲比赛。
(二十七)省卫生健康委
1.开展精神卫生法宣传活动。
2.开展生物安全法宣传培训。
3.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活动。
4.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专题宣传培训。
5.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系列宣传。
7.扎实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8.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9.利用“健康微湖南”、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10.加强打击非法代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的普法宣传。
11.持续开展网络安全、医疗纠纷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二十八)省审计厅
1.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被审计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审计法、民法典和行政复议法,每年开展送法进校园和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各1次。
3.开展集中整训,提升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全厅工作人员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勇气带头学法、尊法和守法。
4.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计特约监督员等参与现场审计调研,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
(二十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全方位、多视角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制度;营造全社会对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和尊崇的氛围,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3.广泛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确保优抚对象知悉了解相关政策;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依法解决问题。
4.广泛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学习宣传,确保社会公众尤其是适龄人员知悉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5.广泛开展烈士褒扬条例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三十)省应急管理厅
1.加强对新出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贯,突出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
2.推行以执法促普法和“说理式”执法,推动以案释法,曝光“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推动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3.持续开展“送法上企”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法中有关全员责任制要求,指导全省各地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四制一规程”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十一)省国资委
1.开展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专题培训学习。
2.组织开展湖南省省属监管企业案件纠纷调解操作指引等专题学习。
3.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专题学习。
4.组织开展对境外务工人员与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十二)省林业局
1.制定全省林业系统“九五”普法规划。
2.制定2026年度普法工作要点。
3.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员进行考前专题培训。
4.举办2026年度省林业局宪法宣誓活动。
5.举办全省林业法治培训班等法治专题培训班。
6.组织编写普法工具书,编纂《2025年度林业政策法规汇编》。
7.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8.利用2026年重要涉林节日,通过制作普法短视频、剖析典型案例、开展知识挑战赛、设计主题海报等多元化方式,继续开展11期“循节日·学林业法规”专题普法活动。
9.开展新颁布涉林法律法规规章宣传。
10.开展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举办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比武活动。
(三十三)省市场监管局
1.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司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反垄断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专利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认证认可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特殊食品及食盐、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互相渗透,相互融合。
2.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国际认可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为契机,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
3.开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4.培育推介一批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召开全省服务型执法经验交流现场会。
5.组织市场监管相关领域线上线下法律知识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
(三十四)省广电局
1.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培训、讲座、执法等各种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年内不少于1次。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通过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违规播出广告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2次。
4.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媒体开设普法栏目,制作播出法治节目,鼓励创作播出普法公益广告。
(三十五)省体育局
1.积极开展体育法专项普法工程,做好新修订体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2.做好反兴奋剂普法宣传工作。
3.做好新修订的体育领域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工作。
(三十六)省统计局
1.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
2.重点开展湖南省统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3.将“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相结合,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十七)省机关事务局
1.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宣传。
3.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学习宣传。
4.组织开展湖南省直单位公积金相关法律制度学习宣传。
(三十八)省国防动员办
1.加强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2.加强我省国防动员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普法宣传。
3.加强中央、省委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宣传。
(三十九)省信访局
1.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的宣传,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2.组织全省信访系统开展全省第九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采取横幅、标语、展板、网站专栏、电子屏滚动、现场宣传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3.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
2.组织开展2026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倡科学消费、爱粮节粮。
3.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活动,宣传涉粮法律法规。
(四十一)省医保局
1.开展湖南医保政策线上或线下集中宣传活动至少2次。
2.开展打击骗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至少1次。
3.发布医保领域典型案例至少3个。
(四十二)省总工会
1.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全省开展不少于300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2.加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3.组织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
4.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大讲堂和“劳动用工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
(四十三)团省委
1.开展青少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2.开展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活动。
3.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四十四)省妇联
1.深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教,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开展“湘妹子普法”系列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提高妇联干部深度学习法律、做好日常普法工作和依法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能力。
2.开展家庭教育民生实事“向阳花”行动,研发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普法指导精品课,培训家庭教育讲师,推进普法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形成全社会弘扬家庭美德良好氛围。
3.开展未成年女童权益保护活动,深化《“全链条关注 闭环式关爱”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成效,将其全面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提升防治性侵害工作系统性与实效性。
(四十五)省科协
1.结合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统筹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宣传工作。
2.在“4·15”“11·1”等节点,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反间谍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1次档案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省科协干部职工依法保管档案。
(四十六)省侨联
1.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
2.开展普法进基层活动,广泛宣传涉侨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
3.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
(四十七)省残联
1.开展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普法宣传。
2.开展残疾人反诈骗普法宣传。
3.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普法宣传。
4.结合科技助残工作,在助残产品研发中融入残疾预防和康复条例普及功能。
(四十八)省红十字会
1.深入学习宣传红十字会法,面向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开展学习培训、集中宣传等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面向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开展集中培训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面向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宣传活动。
(四十九)省国家安全厅
1.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7·1”反间谍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牵头组织召开全省人民防线建设会议,对党政军机关、国防军工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十)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1.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教育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集中宣传宪法、防范非法集资、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反洗钱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2.持续打造“一月一法”“金融为民 送法下乡”“央行法律服务站”等宣传教育特色品牌和阵地。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平台,丰富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充分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宣讲和风险提示。
3.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存款保险条例、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国家金库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反洗钱法等与人民银行工作职能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
(五十一)长沙海关
1.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长沙海关党委集体学法,编制年度宣讲计划清单。
2.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8·8”海关法治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海关法、关税法、出口管制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法治宣传教育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持续更新维护“中非SPS合作信息网”法律法规一站式查询平台。
4.深化拓展“关长送政策上门”“关长送法上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为重要产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五十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税务干部培训重点课程。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法治宣传教育。
2.集中开展税收普法宣传,组织“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税费法律法规、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举措。
3.持续拓展普法渠道,不断深化“政策找人”,持续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开展红利账单推送工作,促进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依托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小湘说税”等平台进行税收普法宣传。持续开展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税法“六进”等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出喜闻乐见的税收普法作品。
(五十三)省通信管理局
1.面向省内增值电信业务企业做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宣传,全年不低于4次主动为增值电信业务提供服务,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咨询和解答。
2.面向省内码号使用单位做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宣传,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对企业开展普法教育。
3.面向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做好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湖南省通信条例宣传,针对4家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普法培训,提供现场咨询和解答。
4.面向省内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宣传,对省内通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年内组织一次学习培训。
5.面向省内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招投标法宣传,组织开展通信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6.面向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广泛宣传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电信与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在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进行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检查的同时对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普法教育。
7.面向网站备案接入服务企业做好网络安全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宣传,年内针对网站备案接入服务企业开展普法教育不少于1次。
8.做好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
(五十四)湖南边检总站
1.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立足队伍内部和国门口岸两个阵地,营造国家安全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2.积极发挥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平台直接联系出入境人员的优势,推动政策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教育并举并重并行。
3.把普法贯穿于边检执法执勤全过程,注重利用走访、询问、检查、办案等执法执勤活动进行说理执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十五)省邮政管理局
1.开展新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专项普法行动。组织全省邮政管理系统执法人员、主要品牌快递企业省级及地市级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解读;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执法,向网点及从业人员宣讲服务规范、安全保障、用户权益保护等新规要求。
2.深化“寄递安全”主题普法。围绕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制作普法短视频、宣传折页;在安全生产月、“双11”业务旺季等节点,深入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开展现场普法。
3.实施“绿色邮政”法治宣传。针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法规,面向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包装操作规范、绿色包装标准等普法宣传,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
(五十六)省地震局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市县地震部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学习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好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做好“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专题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规。
3.结合2026年地震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服务重点项目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积极推行“执法+普法”模式,宣传普及湖南省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十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1.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
2.依托内部大讲堂,将政策法规学习、法治素养提升作为我局监察员培训重要内容。
3.坚持寓普法于执法,结合执法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读法律法规要求,适时进行示范操作演示。组织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测试。
4.常态化开展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对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五十八)省消防救援总队(局)
1.结合全国“119”消防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对《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中的共性清单和我总队个性清单包含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好宣传。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半年一次开展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开展消防执法案件评查,规范涉企消防执法行为,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
3.结合湖南全媒体矩阵优势,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总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中心公布并宣传优秀、典型案例等法治信息,利用总队宣讲服务力量深入推进消防普法工作。
(五十九)省气象局
1.结合世界气象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对《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中的共性清单和我局个性清单包含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宣传。
2.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3.持续强化全省气象部门法治宣传能力,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人员培训,鼓励和引导全省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气象法治文化建设。
4.全方位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六进”活动,打造气象普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湖南气象等门户网站公布优秀案例等相关法治信息,重点推进气象法治向相关行业行政机关的宣传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