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普法网>普法动态>谁执法谁普法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春日无界,城隅皆可普法

 文章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时间:2026-03-16 15:08:13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3月13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孙水公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面对面答疑等方式,向市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中院精心编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内容涵盖了预付卡消费、网络购物、虚假宣传等多个热点领域,用真实案例揭示消费风险,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同时,干警们还向市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重要司法解释汇编,提升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DSC_2432.jpg

“我在网上买的商品与描述不符,商家却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退货,怎么办?”“我办的健身卡才用了几次,健身房就关门了,钱还能要回来吗?”……面对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法院干警们耐心倾听,结合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进行了解答,引导群众在遇到消费纠纷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中院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具体举措,切实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娄底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