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龙芳 彭昌剑)“车被开走撞坏,现金被盗!人我已经抓到!”1月12日凌晨3时许,保靖县公安局迁陵派出所接到车主张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辖区某停车场的两辆私家车遭遇不法侵害,其中一辆被私自开启后撞损,另一辆车内数千元现金被盗,犯罪嫌疑人已被其当场控制。

派出所值班民辅警接警后迅速响应。抵达现场后,民警一方面勘查现场,固定痕迹物证,另一方面详细向报警人张先生了解事件经过,并对已被控制的犯罪嫌疑人龙某依法开展初步审讯。
经审讯及后续调查核实,案件脉络逐渐清晰。犯罪嫌疑人龙某前期从网上学会了开车门方法。案发当日凌晨,龙某在街边发现一辆未拔钥匙的电瓶车,临时起意将其骑走,随后驾驶电瓶车辗转多个停车场,寻找车辆作为盗窃目标。
在涉案停车场内,龙某先是用随身携带的工具撬开受害人田某的私家车门,盗得现金45元;接着又以同样方式,撬开相邻的受害人张先生的私家车门,盗走车内2400元现金;并在张先生另一辆车上发现该车启动卡,随后将车开走。由于龙某对驾驶生疏,驾驶期间车速过快,车辆撞上路边树木。
惊慌之下,龙某欲将受损的车辆开回原处,刚停下车被前来查看车辆情况的车主张先生抓个正着。龙某因害怕将盗窃的2400元现金退还给张先生。
据了解,张先生被撞的私家车维修费用预计数万元,加之车辆受损后产生的贬值损失,让张先生承受了不小的经济压力。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因涉嫌盗窃、故意损坏财物等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车主离开车辆时务必确认车门锁好,不要将现金、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同时要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启动卡,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遇不法侵害,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