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彭溢 长沙报道
20余万元借款迟迟要不回来,李某刷到一场“法律咨询”直播。
“找不到人也能帮你找”“线上开庭”“跟进到结案”……对方告诉他,前期只需要1000元协调费。可几个月下来,欠款还没追回,李某已经陆续交出去3万余元。
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最终判决,相关法律咨询公司还应向李某返还21800元。二审维持原判。
李某因20余万元借款迟迟无法追回而焦头烂额。2024年5月,他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场法律直播,随后添加了“法律咨询-黄老师”的微信。
对方自称公司法律顾问,并表示,公司专案小组可以介入协调,前期只收1000元,追回全部欠款后再按回款金额的3%收费。期间,对方还频繁向李某发送其他案件中法院查封账户、债权人成功回款的截图。
2024年8月,李某与该公司线上签订《授权委托协调协议》,支付1000元。两天后,对方又让他签订一份《法律服务协议》,费用7000元,李某实际支付6000元。
李某担心后面还要继续交钱,特意询问。对方向他保证,“后续不再收费,会跟进到结案。”
随后,该公司为李某起草起诉状,并使用李某账号线上提交立案诉讼材料。
可一个月后,新的收费又来了。该公司告诉李某,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并向他发送《服务合同-财产保全申请》,索要24000元“保函费”。
李某事后称,当时对方语气十分紧急,他误以为这是法院要求缴纳的费用,便扫码付款。
直到诉讼过程中,李某才得知,该公司并不具备诉讼代理资格,不能代理出庭,法院也未通过其财产保全申请,24000元“保函费”并未缴纳给法院。
此后,李某多次要求退款。2024年12月,双方签订《退款协议》,公司退还李某7200元。
前后支付31000元,却只退回7200元,李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相关公司虽然以“法律咨询”“协助保全”等名义提供服务,但实际已经介入代写诉状、代理立案、代为保全等诉讼事务,而其本身并不具备相应诉讼代理资格。法院因此认定,《法律服务协议》和《服务合同-财产保全申请》无效。
该公司收取的24000元保全费用畸高,与实际提供的服务严重不对等,对李某显失公平,因此支持李某撤销《退款协议》的请求。
同时,考虑到该公司已经提供了一定服务,但合同无效系由其自身过错造成,法院酌情认定,该公司应返还《法律服务协议》费用5000元及财产保全费用24000元,共计29000元。扣除此前已经退还的7200元,还应返还21800元。
一审判决后,该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法律咨询公司并非律师事务所,其工作人员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无权以律师名义从事诉讼代理业务。委托前,应诉讼代理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执业信息,签订书面合同并索要正规票据。
一看资质。委托前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或当地律师协会官网进行查询,确认对方是否具备诉讼代理资格。
二看合同。凡是涉及“代理诉讼”“代为出庭”“代为保全”等诉讼事务,必须与正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切勿与咨询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三看收费。诉讼费、保全费由法院收取,有正规财政票据;律师费付给律所,有正式发票。凡是要求将款项转入个人微信、支付宝或第三方公司账户的,务必高度警惕。
四看承诺。司法程序没有“包赢”“包追回”一说。任何声称“保证胜诉”“保证回款”的切勿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