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期而至,恰逢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当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研讨学习暨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在湖南大学法学院拉开帷幕。
一边是研讨会上火花四溅,大家围坐对话,共同求解“法典时代,司法如何守好蓝天碧水净土”;一边是普法展台前人潮涌动,群众驻足问法,法典精神正从纸面走向生活、走进人心。

图为活动现场。
开门见题:一张长桌多方同答“守护之问”
“法典来了,司法机关应该怎么办案?”研讨学习会落座即开题——“生态环境法典时代,司法机关如何以更高质效履职办案,守护绿水青山”。
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劲松、副院长蒋海松、副教授唐双娥、副教授王聪,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四级高级法官赵佳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周志峰,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自然与水土生态环境处处长谭雅懿,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剑聪,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澍,以及岳麓区人大代表、湖南比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常红,岳麓区政协委员、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建文,“益心为公”志愿者、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东升等共聚一堂、各抒己见。
李劲松在致辞中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领域里程碑式的重大成果,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他指出,要深化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双向合作,推动法学应用能力提升,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
与会各方一致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机遇更是考卷。法检两院作为“答卷人”,要立足职能作用,将法典精神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培育示范案例,科学研判法律适用、新旧制度衔接等实务难题;要加强联动协作,深化良性互动,经常性开展群众身边的生态普法,以司法履职实绩彰显责任担当。同时,各方不能缺位:职能部门监管要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要跟上,代表委员监督要跟进。只有各方守土有责、环环相扣、同向发力,方能凝聚生态法治合力,共同守护好这座绿色生态新城的底色与未来。
搭台答疑:法典离你有多远一次解答的距离

图为活动现场。
会场内观点激荡,会场外普法正酣。几张条桌一字排开,展板倚风而立,一摞摞生态环境法典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吸引着南来北往的群众驻足。
法检干警化身“法律翻译官”,把纸面上的条款揉碎了、掰开了,转为家长里短的叮嘱;把手中的宣传册递出去,又把群众的疑惑接过来——从河道采砂的边界到野生动物保护的常识……一问一答间,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屏障。

图为活动现场。
瞧,岳麓法院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新媒体部“这个说法对不对”栏目设置的答题台前,早已围得水泄不通。“向水塘倾倒生活污水、把装修渣土堆放在小区绿化带、和小伙伴在城区露天烧烤,这些行为对不对?”一道道贴近生活的问题抛出,把生态环境法典知识拆解成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生活场景,让法典知识在轻松的氛围中被更多人记住、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