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4日下午,由湖南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与长沙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若干规定(草案)》专题研讨会在长沙召开。会议由湖南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专委会副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专委会主任张作辰主持,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马峻、监事毛劲松、乡村振兴专委会主任杨文等40余人参加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湖南作为农业大省,亟需地方配套规定解决法律落地问题。《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若干规定》的制定,正是打通法律施行“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与会委员立足实务,紧扣草案文本,从立法技术、制度衔接、法律适用等维度深入研讨。在立法技术层面,逐条推敲条文逻辑,确保与国家法律协调一致;在制度衔接层面,结合实务案例检视草案中的制度空白;在法律适用层面,针对模糊地带提出细化标准。委员们的建议兼具理论深度与可操作性,展现了律师参与立法从“被动适用”到“主动建言”的专业价值。
省、市两级律协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坚持“从实践中来,到立法中去”,将一线实务经验转化为立法建议,以专业力量服务乡村振兴大局。本次研讨会形成的意见建议将按程序报送立法决策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