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省司法厅组织对我省第一至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现将建议保留、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如实向省司法厅反映,反映的内容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6年7月8日至7月16日
受理举报单位: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电话:0731—84586172。
湖南省司法厅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