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普法办〔2022〕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湖南省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各责任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湖南省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湖南省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国家机关应当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是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遵循。各责任单位要将普法工作切实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建立《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及时对《责任清单》进行调整;要以《责任清单》为基础,在每年1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并报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备案。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将作为考评各责任单位每年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的重要依据,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向社会公布2张清单,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扎实开展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湖南省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docx
2.湖南省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docx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