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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湖南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1-25 16:31:48 

  湘司发通〔2019〕52号

  关于印发《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湖南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司法局,省直机关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为开展好我省“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湖南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湖南省实施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省集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商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湖南省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3.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障、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4.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5.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依法治省的辉煌成就,以及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四、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场活动的方式进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协调。12月4日安排“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12月1日至7日共安排7个分场主题活动,由相关责任单位分专题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省司法厅主办)

  12月4日,在长沙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隆重纪念第6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展示一年来我省依法治省取得的成就。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联络员,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专家学者、学生代表、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活动。盛典通过表彰依法治省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演法治文化作品,全面展示2019年全省依法治省成就。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周启动有声势、有亮点,在全社会产生热烈响应和显著效果。

  (二)宪法宣传周分场主题活动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坚持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达有机结合,2019年“宪法宣传周”设立七个分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企业活动、宪法进农村活动、宪法进机关活动、宪法进校园活动、宪法进社区活动、宪法进军营活动、宪法进网络活动。

  各分主题由省司法厅牵头统筹,各责任单位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全省性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分主题活动既可在长沙举办,也可委托地方承办,具体时间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宣传活动安排请报省司法厅,纳入全省“宪法宣传周”总体工作方案并向媒体发布。

  1.宪法进企业主题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组织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企业专场活动。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省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省总工会、省应急管理厅

  2.宪法进农村主题

  基本要求: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针对农村交通安全问题,以及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开展宪法宣传和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扫黑除恶的有关法律规定等。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3.宪法进机关主题

  基本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开办宪法宣传专栏,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深厚氛围,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责任单位:省直机关工委,各国家机关、群团组织

  4.宪法进校园主题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深入推进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5.宪法进社区主题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街区楼宇电子显示屏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6.宪法进军营主题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宪法及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各地司法局商驻军单位

  7.宪法进网络主题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

  (三)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开展万屏联播宣传宪法。(省司法厅)

  2.举办宪法进宾馆(景区)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

  3.举办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分别主办)

  4.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宣传。(省民宗委)

  5.在湖南广播电视台播放法治微电影、法治公益广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

  6.在长沙地铁、长株潭城铁列车和车站进行宪法宣传。(省司法厅、长沙市司法局)

  7.在湖南日报刊发“宪法”专题宣传报道。(省司法厅)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本方案的各项任务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协调相关参加单位,加强联系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要在党报、党刊、党台、党网等平台开设宪法宣传专栏,对“宪法宣传周”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全省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以案释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和法治文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要注意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地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当地“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司法厅备案。请各市州司法局,各责任单位对本地区、本部行业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省司法厅。(联系人:曹为,联系电话:0731-84586173,邮箱:fzxc168@163.com,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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