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发〔2019〕17号
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教育局、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根据《2019年湖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在2019年9月最后一周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9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
二、活动时间
今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集中活动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30日,部分活动内容可提前到8月,延续到12月。
三、活动内容
今年是建国70周年,各地要紧密结合70周年国庆,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广泛开展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培养公民意识,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操,重点要加强《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展以“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为主题的周活动
1.活动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30日。
2.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活动周期间,以“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为主题,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等形式,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展示法治建设成就。
(二)积极参加“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的“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1.活动时间:2019年8月15日前。
2.活动内容: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部门要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司法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举办的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的“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学生可自愿参与。征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作品通过中国普法网上传,具体要求详见中国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三)组织第四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1.活动时间:2019年8月-11月。
2.活动内容: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部门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根据全国总决赛模式,分为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和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形式为笔试,演讲比赛为自命题演讲,主题须与学宪法、讲宪法相关,时间不超过五分钟,由县(市区)教育(体)局自行组织推荐,9月份完成片区赛。10月举行省级决赛,11月参加全国比赛。
(四)开展“湖南省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活动
1.活动时间:2019年8月至11月。
2.活动内容:法治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求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为契机,各地要组织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上一堂法治课,同时在全省开展“湖南省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活动”,展示法治副校长工作成果,提升法治副校长教育水平。由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根据评选标准(见附件)推选法治副校长精品课程,具体要求详见法治湖南网“湖南省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活动方案,每个市州按组别分别推选1-2堂课,要求有课程教案和20-30分钟的课堂实录,10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省司法厅联系人邮箱,10月底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组织进行评选,年底前进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精品课程教案汇编,录制课件,免费发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部门联手,形成合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的各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3.注重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在利用好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栏,动员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4.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在活动结束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应及时收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由各市州司法局归总后,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联系人:刘沅媛;
电话:0731-84586172;邮箱:Fzxc168@163.com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操亚洲;
电话:0731-84712615 ;邮箱:3602768020@qq.com
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