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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7-09 10:49:01 

  湘法办〔2019〕12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司法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全省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6〕4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16〕43号),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规范网络平台七条措施》的规定,按照国家、省“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法总体安排

  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采取分行业分区域学法考法新模式。参加对象为全省在职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2019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核实后,经单位管理员免考设置的,可以不参加本年度学法考试。

  二、学法考法前期组织工作

  各市(州)司法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分别负责本年度本地本系统(行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组织工作。7月30日前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具体工作。

  1.单位与单位管理员信息更新。各市(州)、县(市区)管理员应全面掌握本级所管理单位的撤销合并和各单位管理员的变更情况,并登陆如法网管理员账号进行部门信息更新和单位管理员信息更新操作,做好各单位学考人员异动和信息更新的督促工作。省直各单位管理员有变动的,报省司法厅予以变更。具体操作流程,按照《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操作手册》办理(见“如法网-学法指南”)。该项工作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

  2.单位层级梳理与学员信息更新。各单位管理员应全面掌握本单位管理层级和学员的变化情况,并登陆如法网管理员账号进行层级设置、学员异动和信息更新操作,同时组织本单位全体学员对个人账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对于有下属二级及以下单位的,要求一级管理员将下属单位逐级归口管理,并做好下级单位管理员信息更新。人员异动由调入单位管理员操作。各单位管理员需要核对的人员信息项包括:单位变更、在职状态变化、免考情形变动、登录账号变更、人员新增等。个人核对仅需修改有变动的信息项,若遗忘登录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或由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具体操作流程,按照《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操作手册》办理(见“如法网-学法指南”)。该项工作要求在7月15日前完成。

  3.分行业分区域学法考法上报。为满足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对象的个性化普法和学法要求,增强学法考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平台推出“学法内容分类、考试题目分库、分行业分区域组考”的个性化学考服务。实行“公共法律知识+行业法律知识”的学习模式,“公共题库+行业题库”的考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行业(部门)和市(州)在2019年自定行业法律知识、行业考试题库和区域法律知识、区域考试题库,自选学法考法时间并组织网上学习考试。有意愿的单位或市(州)可直接向省司法厅申请。对今年申请分行业分区域组考的,省司法厅将在资料上传、题库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分行业分区域自主组考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4.学法内容与考试题库上传。为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快构建2019年学法考法知识体系,促进全省普法资源共建共享。要求“谁执法谁普法”各省级行业(部门)归纳本行业(部门)法律知识,编辑成学习读本,上传至如法网“行业选修”模块,同时整理本行业(部门)执法普法案例,上传10个以上案例至如法网“以案释法”模块;申报分行业分区域自主组考的单位需同时上传1000个以上考试题目至如法网“考试题库”模块,首批上传并提交待审核工作应在8月15日之前完成。上传内容经省司法厅审核后在如法网上发布,以后逐步充实普法资源。(具体格式和具体操作流程,见“如法网-学法指南”)。

  5.自主组考学法考法规则。申请行业组考的单位和区域组考的市(州),自行设置学习时段、选修学分组成与达标标准,自行设置选修题库、考试时段、考试场次;同时制定好学考计划并发布行业或区域学考工作通知。自主组考起止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30日。实行自主组考的,公共法律知识学分占总学分的60%,公共试题占考试试题的60%;其它学考规则由组考单位自主设定。

  三、学法考法工作具体安排

  1.网上学法。2019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网上学法时间为7月10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其中《湖南省“七五”普法2019读本》、《宪法知识200问》为必修内容,共占60学分,公共选修占40分,修满100分才能参加考试。实行分行业分区域组考的单位,公共选修学分规则和具体学习时间设置由组考行业或区域自行规定。

  2.网上考试。全省集中考试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单位管理员报考时间为8月20日至31日,分行业分区域具体考试时间以行业(部门)或市(州)司法局通知为准。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0场考试,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3场(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各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及格的,可以在10月中旬参加全省统一的补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南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把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具体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2.严密组织好学法考法工作。各市(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开展专门培训,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学法考法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指导督促每名学员按要求参加网上考试。今年只安排一次网上集中补考。各地各单位均不得私自组织纸质考试。

  3.强化学法考法结果运用。各地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已列入全省综治考评内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通知精神,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政策咨询电话:0731—84586358;

  技术服务电话:0731—84586345。

 

 

 

  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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