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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4-04 16:54:14 

  湘法办〔2019〕5号

  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省直各部门: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为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司法通﹝2019﹞34号)要求,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三)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提高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

  (四)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四、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参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网上举办的国家安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推送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宣传国家安全法和国家安全知识。要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加强考试考核,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领导干部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让国家安全意识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各地各学校要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各地要结合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进基层、全覆盖,使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各级普法网站、两微一端的优势,制作、播发专题页面、短视频、音频、图解、动漫、H5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壮大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等内容。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

  (二)突出宣传主题。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结合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学习宣传宪法,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请各地各部门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情况于4月17日前报送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人:邹达成、谢蛟;联系方式:0731-84596213、84586358;传真:0731-84586184;邮箱:jsfzhn@163.com;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附件: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统计表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司法厅

  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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