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的情况通报
各市州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各高校,省属新闻媒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机制,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今年7—11月,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以“我为新时代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点赞”为主题,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主办,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参评范围为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公益普法中作出重大贡献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含普法栏目)、企事业单位(含二级机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3人以上的集体或者是热心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本次评选分为组织推荐、审核和初评、宣传推广、公众点赞、综合评定、结果公布及颁奖六个阶段。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挖掘、整理、报送候选人评选材料,推荐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 11月初,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召开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评委会全体评委根据入围单位、个人开展普法活动情况以及创新性、实用性、传播力度、社会效果等因素对入围的候选集体(个人)与事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议,同时结合活动前期网络公众点赞及考察采访情况,最终选出“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等10个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和资兴市大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段朝晖等9名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有关省领导将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为这些“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进行颁奖。
希望入选的单位和个人(评选结果名单附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公益普法力度,为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