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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2-18 10:43:32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

  “送法下乡”的通知

 

  各市州委法治办、司法局: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吉日气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根据中宣部等15部委部署开展2019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地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结合“三下乡”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认真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全国和我省“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平安创建、脱贫攻坚、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农业、农村、农民“三农”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形成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律氛围,为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

  “送法下乡”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要按照立足农村、面向农民、结合实际、满足需要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2019年全省“送法下乡”活动,主要宣传以下内容:

  (一)宣传宪法知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农民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更好发挥宪法在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南建设中的统领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二)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法律特征和社会危害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部署,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持、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形成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努力建设平安乡村,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宣传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实现路径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开展村民自治实践,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法治乡村,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宣传与新疆来湘务工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地特别是新疆来湘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送法入户、专题讲座、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向新疆来湘务工人员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新疆来湘务工人员的法治观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促进民族和谐和社会稳定。

  (五)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普及刑法、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环保法、村委组织法、房屋拆迁条列、信访条例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

  各地在开展“送法下乡”的同时,要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走访贫困户,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贫困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三、 宣传方式

  各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应当结合实践,采取不同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一)集中宣传。各地可以利用农民赶圩、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机,在圩场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举行有奖抢答,举办法治文艺表演等,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和中央、省委有关重大方针政策。

  (二)送法入户。在农民住居分散、人员不易集中的乡村,各地可抽选精干人员,组成若干法治宣传小组,深入农村各家各户,将宣传资料、法律书籍,免费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

  (三)巡回宣传。各地可利用宣传车,深入农村各村组,巡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也可以组织法治文艺表演队、法治电影,到各乡镇巡回演出、放映,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娱乐性、趣味性。

  (四)法治讲座。各地可利用农村公共文化站、法治学校等场所,组织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民群众举行法治讲座,通过以案释法,向农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现场解答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受理或代理农民群众申请的法律事务,依法为农民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

  (五)新媒体普法。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APP等新闻媒体,向农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是开展“法律六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送法下乡”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法治办、司法局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地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协调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州、县市区党委法治办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各地的活动方案和部门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并为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考核。要把2019年全省“送法下乡”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组织“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总结宣传。各地要积极创新方法,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努力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送法下乡”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请各市州司法局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19年2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另请衡阳市、株洲市、常德市、邵阳市、娄底市在今年12月20日前,各确定一个县市区的乡镇为省司法厅“送法下乡”活动集中示范点,并指导、协助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谭夏胜、谢蛟,联系电话:0731-84586213。

 

 

  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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