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普法网>依法治理>法治创建

青树坪法庭“一庭两所+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筑牢基层解纷防线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李兵 朱丽媛  时间:2025-12-30 15:31:35 

微信图片_20251227123322_1128_2020.jpg

娄底中院指导青树坪法庭在三塘铺镇综治中心调解戴家姐弟遗产纠纷。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李兵 朱丽媛 娄底报道

婚姻家事、遗产分割、意外赔偿……这些情理交织的民生纠纷,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近年来,双峰县人民法院青树坪法庭积极探索基层矛盾化解新路径,摒弃“一判了之”的简单思路,深化构建“综治中心调解+法院调解”双回路调解模式,细化“承办人+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四层责任体系,规范“立、审、执、破、访”五环节调处流程,并精准打通“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等多方联动渠道,形成了一套高效温情、贴合基层的多元解纷机制。

该模式运行以来,不仅获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与全方位保障,更以实实在在的解纷成效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许多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被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有矛盾找综治中心,化解矛盾不要钱、方便快捷权益稳”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图片1.jpg

当事人向联合调解专班赠送锦旗。

综治前端疏导+法院司法赋能,双向联动止纷争

青树坪法庭深化“综治中心调解+法院调解”双回路模式,构建起“前端吸附+后端保障”的全链条解纷闭环。乡镇党委政府主动靠前,将这一模式纳入基层治理重点工作中统筹推进;综治中心发挥贴近群众、响应迅速的优势,负责纠纷的前端受理与疏导;法庭则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与司法支撑,确保调解合法合规、结果可执行,形成了“综治疏导不缺位、法院赋能不越位”的良性格局。

近日,戴某香与弟弟戴某华因父母留下的89万元遗产及赔偿金分配问题对簿公堂,亲情面临破裂。案件启动后,双回路机制立即激活:三塘铺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先行介入,开展“背对背”亲情疏导;青树坪法庭则组建调解专班,精准解读《民法典》继承相关规定。经多次耐心调处,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戴某华支付姐姐18万元,姐弟重归于好。事后,二人专程向法庭赠送锦旗致谢。

“四层五环节”全程覆盖,温情化解百万家族纠纷

依托“四层责任体系”与“五环节调处流程”,青树坪法庭确保每一起纠纷的化解都有层级把关、有流程可循、有司法温度。刘某莲等七姊妹与兄弟刘某元因已故兄弟留下的108万元遗产及赔偿款分配产生激烈争执,诉至法院后,该体系优势充分显现。

立案前,案件即被分流至甘棠镇综治中心启动前置调解。尽管前两次调解未果,但案件进入审理环节后,法庭严格落实层级责任,由承办人牵头,联合综治干部、律师、调解员组成专项团队,从法、理、情多维度展开工作。经过一整天深入疏导,原本情绪对立的兄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看着双方冰释前嫌,我们感到一切辛苦都值得,这是法官职业获得感的重要来源。”参与调解的法庭庭长感慨道。

微信图片_20251227123321_1127_2020.jpg

青树坪法庭在集市开展“有矛盾找综治中心”普法宣传活动。

全链条发力抚平创伤,多元解纷获群众点赞

“没花一分钱、没跑多少路,就顺顺利利拿到了赔偿款,这样的模式我们打心底里欢迎!”在一起意外烧伤引发的巨额赔偿纠纷中,当事人对法庭与综治中心联动解纷的效率赞不绝口。

面对双方就赔偿数额僵持不下的困境,青树坪法庭通过“背对背”沟通厘清责任、“面对面”引导换位思考,既严格依据赔偿标准核算金额,也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最终推动达成协议,并促成首笔50万元赔偿款及时支付到位,让这起“老大难”纠纷圆满解决。

自今年6月正式入驻辖区乡镇综治中心以来,青树坪法庭已分流各类矛盾纠纷132件至综治中心,成功调解107件,法庭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5.66%,位居全市法院前列。通过“法槌之音”、集市普法、巡回调解等多种形式,该庭持续提升群众“有矛盾找综治中心”的意识,相关解纷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这一特色调解模式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被认为有效整合了基层解纷资源,破解了治理难题,提升了治理效能,已成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优选方案”。

下一步,双峰法院将继续深化联动机制,完善“院机关+综治中心+行业调解组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等多方联动格局,持续优化“双回路”“四层五环节”调解模式,推动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融入基层,以多元解纷守护公平正义,用司法温情筑牢基层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