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郭薇灿 长沙报道
“交了1万元定金,结果车是半年前的库存车,还不肯退钱。”最近,不少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遭遇类似问题。价格虽然便宜了几千元,但车商隐瞒真实情况,让“便宜”变成了“坑”。
消费者投诉:交了定金后发现是库存车
今年10月,一位益阳市民张先生在一家4S店看中一款吉利熊猫元气熊。销售人员称厂家搞活动,售价37900元,比指导价便宜两千多元。张先生当场缴纳了1万元定金。
不料,他回家后发现车辆铭牌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25年4月,到他购车时已停放半年,属于库存车。考虑到库存车可能存在电池容量损耗、轮胎变形等问题,他于10月19日前往门店,提出更换三个月以内的新车或退还定金并给予补偿。但门店经理拒绝协商,态度恶劣。
张先生随后拨打厂商400电话,却遭多次推诿。即便12315介入督促,门店经理依旧无动于衷。“根本无法有效沟通。”张先生说。
类似的遭遇并不鲜见。永州市零陵区的王女士在9月也遭遇“展车”陷阱。她交了5000元订金,约好提车当天发现,车辆车膜被撕,中控台布满手印,座椅、扶手有明显使用痕迹。面对质疑,销售拒不承认这是一辆展车,态度同样强硬。王女士认为商家隐瞒事实、以次充好,要求全额退还订金。
律师说法:隐瞒信息或涉嫌欺诈,可依法维权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陈思煜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对“库存车”没有明确法律定义,但车辆出厂日期是影响价值的重要因素,经销商有义务如实告知。如果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更换或退还定金;若经销商故意隐瞒信息,消费者可拨打12345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提起诉讼。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则指出,隐瞒库存半年这一重要事实,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新车或解除合同,并可依法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他建议消费者及时固定证据,包括付款凭证、沟通记录、车辆铭牌生产日期照片等,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经营者有义务全面披露车辆真实信息,不能误导或隐瞒。”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提醒,如果商家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需要注意的是,“订金”与“定金”法律性质不同:订金属于预付款,原则上可退;定金则具备担保效力,但若是商家欺诈或违约,也应依法退还。
消费提醒:查清车辆信息,别让“便宜”变成“坑”
所谓“特价车”,往往意味着车辆已停放一段时间。出厂时间虽不直接等同于质量问题,但一旦商家隐瞒信息,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应主动查验铭牌、询问出厂日期,并要求商家出具书面说明。一旦发生纠纷,证据是维权的关键。
一台车的价格,不只是数字,更是一份诚信。促销可以打折,信息不能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