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周锐)2025年5月,我们迎来了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落实活动要求,5月14日,汝城县司法局马桥司法所联合马桥派出所走进马桥镇中心学校,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进校园活动,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盛宴。
活动现场,马桥司法所工作人员以轻松有趣的互动形式,潜移默化地向同学们传播法律知识。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开启初识民法典之门,详细介绍了“民法典是什么?”“民法典为什么称之为典?”等基础知识,让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在讲解的过程中,通过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的形式,生动形象地讲解校园内常见情况。“例如,一位同学在教室里面被另一位同学绊倒,导致骨折了,谁该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深入浅出地分析道:如果存在故意情况,同学们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应当认识到在教室空间有限的情况下,自己的脚会不小心勾到来往同学的脚从而造成危险。作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系未成年人,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即被告父母承担。”
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用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行为作为案例,引导学生了解其中的法律关系。告诉同学们法律知识是夯实人生的基础,要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待问题、用法律的思维去解决问题。同时,教育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同学们辨别不法行为,勇于抵制不法侵害。
马桥派出所民警也向同学们宣传了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校园欺凌等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向同学们发放普法手册300余份,学法笔记本200余本。下一步马桥司法所将立足普法宣传职能,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培养广大学生学法热情、遵法自觉、用法意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在成长道路上有“法”相伴,真正做到法进校园,法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