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5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省直及中央在湘“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现将《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5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5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本单位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工作。
10.加强工作调研,谋划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
二、个性指标
(一)省纪委监委
1.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及《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
2.配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编好用
好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通识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水平。
(二)省委网信办
1.开展2025年“三个一批(一批特色基地、一批特色账号、一批特色活动)”年度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2.开展网络普法精品创作传播工程。
3.开展“e心跟党走 e法润三湘”普法活动。
(三)省委外事办
1.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宣传《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依法保护我省法人单位和公民的海外权益。
3.依托全省外事港澳培训班、外事大讲堂,发挥外事法规宣讲员优势,加强涉外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外事“两支队伍”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法治水平的提高。
(四)省委台办
1.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活动。
2.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3.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湖南省《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活动。
(五)省委金融办
1.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牢牢抓住日常宣传、宣传月集中宣传和重点宣传三条主线,深入开展“七进”宣传等活动,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警示提示,以扩大覆盖面、增强持续性、提高精准度、强化渗透力为导向,构建地方政府示范引导、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新闻媒体积极支持、社会各方广泛响应的防非宣传格局。
2.将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深入开展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政策宣传。
3.将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深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知法守法行业宣传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题报道。
(六)省高级人民法院
1.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常见法律问题,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2.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落实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3.持续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提升统筹谋划能力,加强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在重要节点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媒体作品,推出深入人心的ip和普法品牌栏目。指导推动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普法作品原创力度,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普法作品。充分利用湖南法院网“案件时空”等栏目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力争把“快嘴说法”短视频普法栏目打造成更具影响力的品牌栏目。
4.把普法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5.推动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6.组织法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七)省人民检察院
1.结合检察开放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老年人、大学生、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3.推进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4.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利剑护蕾·雷霆行动”、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等检察工作中持续普法。
5.推动“益心为公”“双衔接转化”工作走深走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六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教育、警示、预防”功能作用。
6.组织检察官进监所、进社区、进专门学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八)省工商联
1.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办好第五期全省司法人员、律师与企业家同堂培训班,进一步巩固深化“法律三进”“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普法载体,依托网上工商联加强法治宣传,持续提升广大民营企业家法商素养、契约精神和诚信观念。
2.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省发展改革委
1.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组织开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开发区条例》送法上门“五进”(进机关、进政务服务窗口、进园区、进企业、进党校课堂)活动。
3.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涉案物价格认定若干规定》《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
(十)省教育厅
1.在教育政务网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利用“湘微教育”微信平台和《湖南教育快讯》适时发布委厅法治建设动态,充分利用部分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特点,及时宣讲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中教育活动。组织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并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3.联合省司法厅推动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4.联合省司法厅、团省委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5.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
6.推动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7.深入学习宣传普及《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
(十一)省科技厅
1.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12·4”国家宪法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月、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下乡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科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通过“湘智兴湘”、湘科普“四进”、科技型企业增量提质培训服务等重大活动,推动科技法律法规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科学技术普及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3.编印科技政策法规文件,通过政策法规宣讲、线上互动答疑、线下上门辅导、定期推送法规政策“工具包”等活动,加强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不同群体、不同年龄层次人员普法。
(十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工信部门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2.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普法工作;结合无线电管理执法实践,开展以案释法等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工信局开展普法工作,重点宣传《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规规章。
(十三)省民宗委
1.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五进五好”等活动中,对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2.深入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
3.在各宗教院校做好《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办法》宣传教育。
4.积极探索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方式,结合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在校大学生群体开展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四)省公安厅
1.组织开展“1.10”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2.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会同教育部门进校园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防性侵、反拐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周年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7.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8.组织开展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9.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10.推动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11.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活动。
12.组织开展禁赌普法宣传活动。
(十五)省民政厅
1.深入学习《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慈善日、清明节、重阳节、儿童节等重大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3.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十六)省司法厅
1.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2.加强对监狱服刑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监狱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开展普法进“高墙”活动。
3.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戒毒和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切实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
4.加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处罚对象、投诉人、信访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5.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6.充分利用“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7.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活动相关宣传,持续开展防性侵、反校园霸凌、预防电信诈骗、反拐卖、防溺水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8.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9.利用湖南司法行政网、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湖南普法网和湖南司法行政微博、湖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十七)省财政厅
1.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普法。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
2.深入学习宣传《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办法》有关内容。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会计法》。开展《会计法》实施40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好全国会计知识竞赛湖南地区选拔赛。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以案释法案例加强宣传。严格按照《会计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4.深入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举办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宣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5.深入学习宣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6.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过程中普法。
7.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3〕7号)的具体政策。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8.深入学习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十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把普法宣传融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对参保单位、参保对象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2.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劳动保障执法全过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3.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中,按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十九)省自然资源厅
1.编印《湖南省自然资源法规手册》,并向全省系统发放。
2.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活动(《矿产资源法》《统计法》等解读)。
3.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宪法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12月在全省系统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防灾减灾和安全保护能力,正确处理地质灾害,提高安全意识。
5.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矿产资源法》,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6.持续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聚焦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讲解服务。
(二十)省生态环境厅
1.举办第二届“法治护航美丽湖南”全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2.结合工作需要编印相关法律法规读本。
3.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颁布或实施日等重要节点,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4.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二十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做好《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普法工作。
2.开展住房公积金系统执法人员普法专题培训。
3.做好非法违法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4.做好《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宣贯。
5.组织开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二十二)省交通运输厅
1.结合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爱路宣传活动,宣传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
2.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牢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活动。
3.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宣贯活动。
(二十三)省水利厅
1.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水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2.对《长江保护法》集中进行宣传,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一江碧水;对《节约用水条例》集中进行宣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开展《水土保持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进行水土保持意识。
3.开展“厅长讲法”专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4.要求所有业务培训必须包含一堂法治讲座课,进一步强化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十四)省农业农村厅
1.加大《动物防疫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动物防疫执法监管,提升动物防疫工作水平。
2.加强《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规范屠宰行业管理,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宅基地管理和利用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规范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4.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将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程。
5.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为春耕备耕保障农资有效供给提供法治保障。
6.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农业技术推广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二十五)省商务厅
1.通过线上或线下宣传、发放资料、业务培训班、咨询解答等方式,组织对《对外贸易法》《拍卖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集中开展商务法律法规宣传。
3.深化开展“商务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对《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二十六)省文化和旅游厅
1.继续开展“你学法我送票·跟着旅发大会游湖南(岳阳、怀化)”“法治进文旅场馆”“诗和远方·与法同行”演讲比赛等普法活动。
2.全面落实“八五”普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5·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3.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岗位职责需要,组织开展全省文旅系统法治能力建设培训。
(二十七)省卫生健康委
1.开展《精神卫生法》宣传活动。
2.开展《生物安全法》宣传培训。
3.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活动。
4.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专题宣传培训。
5.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系列宣传。
7.扎实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8.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9.利用“健康微湖南”、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
10.加强打击非法代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的普法宣传。
11.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宣传。
(二十八)省审计厅
1.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被审计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审计法》《民法典》和《行政复议法》,每年开展送法进校园和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各1次。
3.推动全省审计机关集中整训。提升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全省审计人员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勇气带头尊法、学法和守法。
4.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计特约监督员等参与现场审计调研,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
(二十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1.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全方位、多视角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制度;营造全社会对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和尊崇的氛围,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3.广泛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确保优抚对象知悉了解相关政策;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依法解决问题。
4.广泛开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学习宣传,确保社会公众尤其是适龄人员知悉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5.广泛开展《烈士褒扬条例》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三十)省应急管理厅
1.加强对新出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贯,突出对《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
2.推行以执法促普法和“说理式”执法,推动以案释法,曝光“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推动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3.加强“湘乡经验”全员责任制推广,指导全省各地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四制一规程”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十一)省国资委
1.开展新《公司法》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2.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三十二)省林业局
1.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员进行考前专题培训。
2.专门组织年度新任职和晋升人员开展2025年度省林业局宪法宣誓活动。
3.举办全省林业法治培训班等法治专题培训班。
4.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5.利用节庆活动普法,即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一系列林业重要节庆活动,开展主题法治宣传。
6.开展《国家公园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宣传。
7.组织编写普法工具书,编纂《2024年度林业政策法规汇编》。
(三十三)省市场监管局
1.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司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反垄断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专利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认证认可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特殊食品及食盐、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互相渗透,相互融合。
2.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9国际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旨在提高老百姓质量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3.紧密结合农资打假下乡、食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氛围。
4.做好打击和防范传销普法宣传。
5.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三十四)省广电局
1.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培训、讲座、执法等各种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年内不少于1次。
2.组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媒体节目内容审核人员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年内不少于1次。
3.通过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违规播出广告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2次。
4.加强重点领域的治理,通过现场检查或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传输机构及酒店违规接收、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等问题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2次。
5.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媒体开设普法栏目,制作播出法治节目,鼓励创作播出普法公益广告。
(三十五)省体育局
1.积极开展《体育法》专项普法工程,做好新修订《体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2.做好反兴奋剂普法宣传工作。
3.做好新修订的体育领域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工作。
(三十六)省统计局
1.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
2.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3.将“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相结合,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十七)省机关事务局
1.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宣传。
3.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学习宣传。
4.组织开展湖南省直单位公积金相关法律制度学习宣传。
(三十八)省国防动员办
1.围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
2.围绕《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实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开展普法宣传。
3.加强中央、省委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宣传。
(三十九)省信访局
1.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的宣传,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2.组织全省信访系统开展全省第八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采取横幅、标语、展板、网站专栏、电子屏滚动、现场宣传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3.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
2.组织开展2025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倡科学消费、爱粮节粮。
3.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活动,宣传涉粮法律法规。
(四十一)省医保局
1.通过网站宣传、讲座、活动宣传、组织统一学习、编印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督促指导各级医保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4.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组织各市州开展法治专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十二)省总工会
1.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全省开展不少于300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2.加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3.组织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
(四十三)团省委
1.开展青少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2.开展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活动。
3.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四十四)省妇联
1.开展“湘妹子普法”系列活动。开展“妇联干部讲法”活动,不断提高妇联干部深度学习法律、做好日常普法工作和依法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能力。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通过举办普法讲座、法治文化活动、面对面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用好赶集、“屋场会”、村民议事等平台,用妇女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法治精神、法律知识、依法维权途径,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及家庭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2.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开展普法宣传,争取继续通过家庭教育民生实事“向阳花”行动,研发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普法指导精品课,培训家庭教育讲师,将普法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形成全社会弘扬家庭美德良好氛围。
3.开展未成年女童权益保护活动。联动教育、司法、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通过组建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团从源头政策推动、典型个案维权等角度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四十五)省科协
1.结合2025年全国科普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活动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宣传工作。
2.在“科普湖南在线网”“科普湖南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设科普法宣传专栏,加强普法宣传。
3.积极开展科技工作者维权工作,为科技工作者做好法律服务。
(四十六)省侨联
1.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
2.开展普法进基层活动,广泛宣传涉侨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
3.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
(四十七)省残联
1.面向用人单位、社会群众,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促进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2.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残疾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
3.面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4.面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四十八)省红十字会
1.深入学习宣传《红十字会法》,面向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开展学习培训、集中宣传等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面向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开展集中培训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面向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宣传活动。
(四十九)省国家安全厅
1.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7·1”反间谍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牵头组织召开全省人民防线建设会议,对党政军机关、国防军工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十)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1.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教育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集中宣传宪法、防范非法集资、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反洗钱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2.持续打造“一月一法”“金融为民 送法下乡”“央行法律服务站”等宣传教育特色品牌和阵地。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平台,丰富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充分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宣讲和风险提示。
3.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存款保险条例》《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国家金库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反洗钱法》等与人民银行工作职能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
(五十一)长沙海关
1.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长沙海关“每会一法”党委集体学法,编制“每会一法”年度宣讲计划清单。
2.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8·8海关法治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海关法》《关税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持续优化“法治为民办实事”省级优秀法治民生项目,定期维护“中非SPS合作信息网”涉检法规一站式查询平台。
4.深化拓展“关长送政策上门”“关长送法上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为重要产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五十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结合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等,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税收法治宣传活动。
2.组织全省税务系统开展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3.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省税务系统税法政策宣传不间断、纳税服务宣传不间断、诚信纳税宣传不间断。深化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4.丰富创新税收普法宣传形式,创新并推广税收法治文化作品。
(五十三)省通信管理局
1.面向省内增值电信业务企业做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宣传,全年不低于4次主动为增值电信业务提供服务,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咨询和解答。
2.面向省内码号使用单位做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宣传,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对企业开展普法教育。
3.面向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做好《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湖南省通信条例》宣传,针对4家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普法培训,提供现场咨询和解答。
4.面向省内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宣传,对省内通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年内组织一次学习培训。
5.面向省内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招投标法》宣传,组织开展通信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6.面向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广泛宣传《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电信与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在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进行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检查的同时对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普法教育。
7.面向网站备案接入服务企业做好《网络安全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宣传,年内针对网站备案接入服务企业开展普法教育不得少于1次。
8.做好预防电信诈骗普法宣传。
(五十四)湖南边检总站
1.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立足队伍内部和国门口岸两个阵地,营造国家安全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2.积极发挥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平台直接联系出入境人员的优势,推动政策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教育并举并重并行。
3.把普法贯穿于边检执法执勤全过程,注重利用走访、询问、检查、办案等执法执勤活动进行说理执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十五)省邮政管理局
1.向邮政快递企业宣传普及邮政业相关法律法规,如《邮政业安全生产配置规范》《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将普法贯穿邮政执法全过程,面向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开展执法培训,提高邮政管理干部执法水平。
3.面向消费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邮政快递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守法寄递及依法监督的意识。
(五十六)省地震局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市县地震部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学习《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好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做好“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专题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规。
3.开展2025震安行动,指导服务重点项目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积极推行“执法+普法”模式,宣传普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十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1.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
2.开设内部大讲堂,将法治学习作为内部“大讲堂”重要内容。
3.将普法宣传贯穿于监察执法过程中,在见面会、通报会、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处罚告知、决定送达等环节适时开展普法宣传。组织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
4.常态化开展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对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五十八)省消防救援总队
1.结合全国“119”消防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对《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中的共性清单和我总队个性清单包含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好宣传。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半年一次开展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开展消防执法案件评查、规范涉企消防执法行为,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
3.结合湖南优势全媒体矩阵,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总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中心公布并宣传优秀、典型案例等法治信息,利用总队宣讲服务力量深入推进消防普法工作。
(五十九)省气象局
1.结合世界气象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对《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中的共性清单和我局个性清单包含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宣传。
2.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3.强化全省气象部门法治宣传能力,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人员培训,鼓励和引导全省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气象法治文化建设。
4.全方位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六进”活动,打造气象普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湖南气象等门户网站公布优秀案例等相关法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