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恶意推搡、财物强索、网络嘲讽等行为时,请记住这不是同学间的玩笑。”日前,在湘潭县石鼓镇歇马中学礼堂,一堂以案释法的专题法治课让400余名师生神情凝重。湘潭县司法局石鼓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开展的“拒绝校园欺凌”普法行动,通过“概念解析+热点警示+防御实训”三维教育模式,为青少年筑牢安全防护网。
普法课堂从司法定义切入,系统阐释校园欺凌的肢体暴力、语言攻击、社交排斥、网络欺凌四种形态,结合《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详解欺凌行为可能触犯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事犯罪边界。主讲人特别强调:“即便是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行为,根据《刑法》第17条,经最高检核准仍需负刑事责任。”
课程重点剖析了2024年邯郸校园欺凌典型案例。通过模拟场景重现,司法人员逐层拆解该案中“长期辱骂”“限制自由”“暴力殴打”等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用“欺凌成本计算器”具象化展示施暴者面临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案底三重代价。八年级学生小李在互动环节坦言:“原来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也可能违法,这彻底改变了我的认知。”
针对学生提出的“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做”这一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提供了“安全撤离四步法”等实用的应对策略。通过互动,学生们不仅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增强了应对校园欺凌的信心,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
“防治校园欺凌需要构建司法—学校—家庭协同机制。”湘潭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与学校、派出所等部门的合作,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