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8月,常德市桃源县公安局禁毒民警根据某直播平台发现的线索,顺线追击,抓获吸食“上头烟”依托咪酯的龙某、廖某、汪某,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行政拘留。
【调查与处理】
2024年8月27日晚,桃源禁毒民警刷手机时无意间发现一名男子在某平台直播吸食“上头烟”依托咪酯,还声称吸食这种“上头烟”公安机关“查不出来”。民警从口音判断该男子是桃源人,便迅速向大队领导报告,禁毒大队立马展开全面调查,很快查明该男子名叫龙某,2024年20岁,桃源县城人,此时正在湖北武汉,疑似与龙某一同吸食“上头烟”的还有廖某、汪某等人。
8月29日晚8时,禁毒民警发现龙某回到桃源并住在县城某宾馆。禁毒民警立即前往该宾馆,发现宾馆房间只有廖某和汪某,询问得知龙某已经回家。民警从房间里搜出吸食“上头烟”的工具,将两人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同时派人前往龙某家,将刚睡下的龙某抓获。
原来,龙某在湖北省武汉市做平台直播,听人说吸食“上头烟”后人感到轻飘飘的,他和廖某在微信聊天时透露想试一试,恰好廖某的朋友汪某在武汉有货。于是,廖某和汪某从长沙汇合后一同前往武汉,三人在武汉买到货后在宾馆吸食。龙某更是忘乎所以,将吸食过程直播。龙某、廖某、汪某三人尿检均呈依托咪酯阳性,三人均对吸食依托咪酯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行政拘留。
【法律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典型意义】
2023 年 9 月 11 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这意味着非法吸食依托咪 酯,将会受到行政处罚。龙某直播吸毒影响十分恶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