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山歌唱调解》获2023年首届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优胜奖。
炎陵县是“支部建在连上”的首个实践地,《客家山歌唱调解》是通过用客家山歌表演唱的形式,唱响炎陵县“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劝导大家要遵纪守法,和谐相处,有纠纷通过法律手段调解,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非遗”介绍
炎陵客家山歌,湖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客家山歌是用客家方言吟唱的山歌,与客家语言、风土民情息息相关。它继承了《诗经》十五国风的优良传统风格,受到唐诗律绝和竹枝词的重大影响,同时又吸取了南方各地民歌的优秀成分,千百年来,广泛流传,久唱不衰。炎陵客家山歌使用统一的客家方言,保留特有的节日活动,沿袭独特的传统习俗。炎陵客家人以山歌的形式歌唱劳动、歌唱生活、抒发情思、鼓舞斗志、娱乐身心,为中国民间音乐和客家民间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不断增添着鲜活元素。2009年2月,“炎陵客家山歌”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