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营商环境评价稳居全省前列,已连续四年获省政府激励表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助力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八大工程”落地见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湘潭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并实施。
作为全省首个针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专项管理办法,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湘潭市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实现创新突破,对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意义深远,为全省探索涉企执法与企业发展协同共进路径提供“湘潭样板”。
创新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办法》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机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全面分析执法行为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发展前景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处置措施。这一制度设计既确保执法严肃性,又体现执法人文关怀,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锁定范围,让执法评估有章可循
《办法》详细规定了九类需开展评估的情形,包括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可能造成企业停产停业、关系教育医疗养老群体利益等领域,让评估聚焦企业最关心、最忧心的核心问题。同时创新提出“四性”评估标准:执法行为合法性、措施合理性、方案可行性、风险可控性,为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健全机制,让评估流程科学规范
《办法》构建了完整的评估工作体系,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为评估责任主体,组建由业务骨干、法制审核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组成的评估小组,明确评估的启动条件、时限要求、回避制度等程序规范。特别强调要保障企业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合法权益,要求执法机关合理安排调查检查时间频次,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注重实效,让政策红利真正惠企
为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办法》要求将评估材料与执法案卷一并归档,实现“评估有依据、过程可追溯、结果可监督”。同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将评估工作纳入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考评,推动各执法单位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行业特性制定具体举措,推动制度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落地见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营商环境优势,为湘潭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支撑,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