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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有说法|遭遇家暴离婚还要退彩礼?律师:这些情形可不退!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时间:2025-07-16 15:39:26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实习生 何俊达 长沙报道

结婚后遭遇多次家暴,想离婚却被索要退还6万多元彩礼。近日,永州市宁远县一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平台发帖求助,婚后她多次遭遇丈夫家暴,如今想带着6个月大的孩子离婚,对方却要求退还6万多元彩礼,称那是他父母的辛苦钱。“可是我怀孕到生孩子的开支全靠自己承担,彩礼必须退吗?”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表示,该网友已经结婚且生育了一个孩子,不属于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返还的情况,原则上无需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规定:只有在“未登记结婚”“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形下,才支持返还彩礼。而当事人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生育子女,并不符合返还条件。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尹兰英提醒,遭遇家暴时应立即报警,并保存出警记录、医院就诊记录、伤情鉴定、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也可向当地妇联、村居委会寻求帮助,保障人身安全。“社会各界应该进一步提高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与重视,努力构建更安全、公正的婚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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