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获得通过,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用法治力量筑牢学生心理健康防线,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湖南方案”。
深调研“探源” 心声直达立法殿堂
近年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呈现低龄化、普遍化趋势。湖南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面临科学认识不统一、社会观念不一致、干预手段不足、学校支持体系和社会工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面对严峻现实,湖南积极启动立法工作。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蒋祖烜在立法调研中发现:“科学认识不统一、学校支持体系不健全仍是主要短板。”为此,立法团队创新采用“大数据+解剖麻雀”双轨并进模式,深入14个市州20余所城乡学校采集真实样本。在法规起草阶段,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组建专题调研组,形成了《持续改进湖南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打造心育绿洲的县域样本》两份专题调研报告,为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立法过程始终贯彻民主原则。立法工作征求教育、卫健、传媒等领域专家以及立法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条例》内容更加科学完善。其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与衡南县8名中学生面对面交流,将学生们的意见建议直接吸纳到《条例》草案中,让青少年心声直达立法殿堂——“希望爸妈放下手机听我说话”的朴素愿望,转化为“监护人每周至少一次有效沟通”的法定要求。
“确保法规科学可行,必须充分尊重客观规律。”蒋祖烜在整理意见汇编时强调,专家关于“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的建议被完整采纳。这部凝聚各方智慧的《条例》,承载着衡南县8名学生的期待、医疗一线专家的临床经验以及乡镇教师的实践反思,终于在各界的努力下淬炼成型。
精协作“固防” 五位一体织密护网
《条例》首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的协同机制,明确界定了各方责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卿晓英指出:“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条例》创造性地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医疗、教育五位一体的防护网络,通过法治化手段压实责任,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从“软要求”变为“硬责任”。
在家庭层面,《条例》确立家庭作为“第一课堂”的地位。特别是针对全省500余万名留守学生,明确要求监护人每周至少进行一通亲情电话。长沙市雨花区陈先生看着《条例》文本感慨:“陪伴孩子本来就是我们当家长做父母的责任,以前总觉得为孩子多挣钱就是对孩子好,现在才明白陪伴孩子是最重要的。”
学校教育层面推出革命性举措。每所中小学须配备专业心理教师,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纳入办学评估。最引人注目的是创新建立“首发必问必报必管必奖”应急机制,确保快速应对心理危机。
与此同时,医疗系统也迎来重大突破。《条例》明确指出“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学生心理门诊、开设学生就诊绿色通道”。更具里程碑意义的是,“将心理治疗项目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条款首次写入法规。
创新性地推动心理健康与“五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融合。《条例》创新性地将心理健康促进深度融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保证体育、艺术课程时间,减轻学业压力;拓宽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等。
“‘五育并举’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有力举措。”蒋祖烜表示。
广辐射“滴灌” “心育绿洲”润泽全域
近年来,为探索出一套可复制的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湖南广泛汲取基层实践经验,尤以衡南县的探索最具代表性。这个曾被学生心理问题困扰的湘南县域,通过数年攻坚,打造出全国瞩目的“心育绿洲”。
“衡南经验”针对留守儿童关爱、心理危机干预等重难点问题持续创新,为县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其中“八个一”模式——从全员普查、一生一档到危机干预、心理辅导室建设,从心理课程开设、常态化家访到专业队伍培育、家长学校建设,构建了标准化工作框架。
据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伟良介绍,湖南将推动各地落实“全员育心”,建立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等为主体,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设立心理辅导专门场所,并完善分级预警和干预机制。
蒋祖烜介绍,将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着力营造法规实施良好社会氛围,针对《条例》涉及主体多、覆盖面广的特点,联动政府、学校、媒体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二是着力督促出台配套政策规定和措施,将督促有关部门,在加强中小学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保障学生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等方面,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确保法规条款切实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三是着力加大人大监督力度,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实施情况跟踪机制,推动法规条文落地见效,用刚性监督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迎着校园的晨光,卿晓英以诗意的语言展望未来:“当法治的阳光驱散成长的迷雾,当‘五育’融合的沃土滋养心灵,我们必将迎来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