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湘乡市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2023年,成功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湘乡市行政审批局持续深化“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获评全省法治工作先进集体;湘乡市司法局获评湘潭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突出三性引领强保障
一是突出合法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从源头上预防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发生。在制定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工商联意见。
二是突出适用性。出台招商引资激励政策18条、“湘商回归”暖心政策10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3条等系列文件,采用清单式管理,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全面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突出规范性。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推动营商环境相关制度“立改废释”,2023年确认废止10件、失效76件,继续有效66件。
突出三项重点提效能
一是优服务。创新开设“企业服务专区”,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绿色通道办”“帮办代办”和“首办容缺”,为1026家企业提供暖心服务。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疑难杂症”问题21件。特别是全力加快园区机制体制改革,移交社会事务与公共管理服务职能246项,承接行政权力事项63项,实现了“园区事园区办”。
二是严执法。坚持柔性执法,推行“首违不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全面实行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备制,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执法频次。
三是强监督。用好营商环境诉求问题“四办”工作法,坚持一月一测评,建立“好差评”机制,以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任性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等扰企执法问题为重点,每年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案卷评查。
突出四大主体聚合力
一是公安系统。严格落实“项目警长制”,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联系指导。目前,设立市级警长246人、镇级警长133人。深入开展“百日行动”“利剑行动”,建立重大涉企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动涉企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全力追赃挽损。
二是检察院系统。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件31人。不捕涉企经济类犯罪5人、不诉3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企业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为主题在涉案企业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切实增强企业家守法经营意识。
三是法院系统。稳步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治理行动,摸排梳理2020年以来5386件案件,落实一案一策,对有诉求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为80余家企业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在湘潭市首发《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指南》,开展对企“开放日”,利用微信平台开设专栏,发布信息39篇,答复企业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意见1000余条。
四是司法行政系统。推行“一企业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75个“七个强市”示范项目建设派驻矛盾协调专员,在经开区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市公证处开通涉企公证“绿色通道”,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