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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韶山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文章来源:湘潭市司法局  作者:欧倩  时间:2024-04-08 09:22:02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近日,韶山市印发《关于建立韶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一个思想为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一张清单全覆盖

建立“1+9+X”清单,即以“一个首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九个重点领域”(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法、与推动韶山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湘潭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重点内容,“X个法律法规”(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自选内容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体系。

七种方式抓落实

制订清单计划学。领导干部按照学法内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订个人年度学法清单。学法清单包括年度学法内容、学习方式、学时等内容。领导干部对照年度学法清单,完成好当年度学法任务。

自学为主主动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网、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湘潭网络干部学院等平台,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关键少数带头学。制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中心组集体学法。

重要会议会前学。坚持市委常委会及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会前学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法治培训集中学。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党校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各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大讲堂”学法讲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

参与考试检验学。健全和完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各部门(单位)积极动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综合法律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工作,并进一步强化考试成绩的运用。

法治实践多样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积极推进法治活动,带头参加法治调研和探讨,通过参与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韶山市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系统学法、实践用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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