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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 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 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  时间:2024-04-01 09:59:40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各市州司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已经厅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6日


“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大学生普法志愿者的活力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基层基础,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湖南实际,省普法办、省司法厅决定自2024年至2025年在全省集中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下简称“1+1+N”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基本实现以律师为主体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大学生“送法下乡”常态开展、已培养11.8万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着重扩面提质增效。到2025年年底,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法律顾问,并切实发挥作用;确保每个村(社区)有1名定点联系的在校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定期进村(社区)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全省“法律明白人”总数达到15万人以上,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5名“法律明白人”,村(社区)“两委”成员中“法律明白人”占比超过60%。通过两年努力,使村(社区)法律顾问、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农村普法生力军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培训更加精准化,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努力将“法律明白人打造成一支扎根基层、贴近实际,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靠得住的基层法治队伍。

二、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

在“1+1+N”行动中,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村(社区)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等工作;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每年至少去联点村(社区)开展2次以上“送法下乡”活动;法律明白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等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1+1+N”行动始终,使村(社区)法律顾问、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化为基层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密切工作衔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村(社区)“两委”委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活力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等法律顾问、律师定期坐班的场所打造成“1+1+N”密切协作、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三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积极探索组团式、沉浸式、智慧化等服务方式,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真正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办好法律服务事务,推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揪心事、难心事。

(三)加强业务培训交流,提升能力素养。将指导、培训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范围。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每年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和联点的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开展2次以上法治培训。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定期驻村(社区)“问诊”期间,要针对当地乡村发展的特定法治需求,面向“法律明白人”提供精准法律指导、以案释法和深入普法,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定期对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进行业务指导,提升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四)共同促进依法治理,夯实法治基础。积极探索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深入开展入户普法宣传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吸收“法律明白人”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引导更多法治力量向矛盾纠纷预防前端用力,从源头上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村(社区)法律顾问、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要立足预防,充分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和载体,主动走进群众提供服务、回应诉求、排查风险,共同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高度重视“1+1+N”行动,将其作为提升全省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抓手,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律师工作处等相关处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市州司法局要主动研究谋划,明确工作责任,实化工作举措,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同时加强对县市区司法局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1+1+N”行动落实见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整合资源,为“1+1+N”行动提供必要条件,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履职提供必要物质保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衔接的问题。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采取多种途径鼓励先进,努力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充分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强化考核评价。省厅将“1+1+N”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和年度市州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评优评先重要依据。探索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考核评价机制,试行“法律明白人”五分级管理办法,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优势互补上取得新实效。

(四)注重总结宣传。要深入挖掘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投身“1+1+N”行动的典型人物和事例,以及基层在推进“1+1+N”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各类媒体、媒介加强宣传报道,不断扩大“1+1+N”行动的覆盖面、辐射面和影响面。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地要及时报送“1+1+N”行动相关情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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