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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心结 破壁垒 护未来 怀化检察以信访“小窗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时间:2026-04-20 10:28:37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行“五步层减矛盾法”,主动融入综治中心,深化“检爱同行”困境儿童护航项目,以信访“小窗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近三年来,怀化市检察院办理的2起涉检信访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司法救助率连续3年保持全省第一,怀化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五步层减矛盾法”:把法理讲透,把心结解开

进入检察环节的信访案件,背后往往是长期积累的矛盾。化解矛盾必须抽丝剥茧,不能一蹴而就。

“五步层减矛盾法”是怀化市检察院从长期实践中总结出的信访工作方法,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走访”,变“程序性答复”为“实质性化解”。第一步:主动到当事人所在地见面,弄清诉求理由,消解不满怨气;第二步:执法普法同步,讲清法律规定;第三步:严格规范办案,做到阅卷细、审查严,结论实、回应足;第四步:落实文书当面送达,释法讲情析理,“一案一策”“一人一策”促成矛盾化解;第五步:主动提前听取各方意见,提高信访答复质量。

理论从实践中来,也必须在实践中检验。在怀化市新晃县的一场听证会上,姚某生因在外省务工无法赶回,由年近六旬的父亲代读道歉信。老父亲喃喃自语:“都是堂兄弟,一家人何必闹成这样……”

事情起因于2023年1月。新晃县某村村民姚某生邀请好友姚某葵等人到家中做客。席间,姚某生的堂兄姚某明打电话邀请姚某葵转场去自己家中继续吃饭,姚某葵应允前往。姚某生父子对此心生不满,与姚某葵发生口角,姚某生动手打了姚某葵,后被劝离。但姚某生怒气未消,随后持一把废旧菜刀闯入姚某明家中欲行凶,被当场夺刀制服。

公安机关对姚某生等人作出行政处罚,但姚某明坚持认为“持刀上门已构成刑事犯罪”。2024年11月,姚某明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经综合分析案件事实证据,该案确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双方矛盾依然尖锐。随着调查深入,检察机关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纠纷背后,是两家人长达十余年的积怨——两家曾因土地纠纷心生芥蒂,从此摩擦不断,直至此次彻底“翻脸”。

面对长期积累的矛盾,承办检察官运用“五步层减矛盾法”,一步步化解僵局:主动到当事人所在村与两人见面,倾听诉求、消解怨气;在沟通中同步普法,既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厘清案件性质,又结合侗乡民俗讲清情理;严格细致审查全案证据,确保事实清楚、结论扎实;文书送达时,当面释法讲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最后,联合县司法局等部门组建调解小组,邀请族中长辈共同劝导,确保信访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得到当事人真心认同。

2025年3月,新晃县检察院将该案听证会“搬”到了村头,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村民代表围坐一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列席旁听。检察官把晦涩的法条化作通俗乡音,听证员引经据典,既讲法理又谈人情。最终,姚某生与姚某明握手言和,这场僵持两年、积怨十余载的矛盾落下帷幕。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解纷’,我们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办案检察官说,“不仅解开了束缚双方两年的‘法结’,更解开了缠绕两家十余年的‘心结’。”

融入综治中心:从单打独斗到握指成拳

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目标,综治中心正是承载这一目标的重要平台。根据怀化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全市13个基层检察院已全部入驻当地综治中心,选派检察官驻点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及时将涉诉类事项依法导入法律程序。通过“信息共享、矛盾联调”,检察机关与信访、司法、人社等部门握指成拳,推动矛盾消除于萌芽、化解在基层。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借助综治中心平台,累计接访305件、357人次,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21件。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帮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2025年7月3日,信访人肖某长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长舒一口气。

肖某长曾与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的被害人合伙经营一辆重载货车。2024年9月29日,该合伙人在行车途经洪江市时,因车辆剐蹭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死亡。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经济损失并达成刑事和解。但在刑事和解前,合伙经营的车辆一直处于停运状态。肖某长认为,自己作为车辆合伙人也是被害人,案发后停运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也应由被告人承担。多次索赔未果后,肖某长四处上访。

因肖某长居住在外市,信访事项涉及“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且其并非刑事案件被害人,依法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化解难度较大。洪江市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职能,邀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其调整维权路径——从以刑事案件被害人身份索赔,转向通过调解获取赔偿。同时,积极争取政法委支持,协同法院、公安、司法及镇政府共同参与调解。

综治中心“吹哨”,各部门“报到”。检察官和法官释法说理,讲明法律关系与责任;人民调解员和镇干部讲事理、讲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人同意支付赔偿金,肖某长签署了自愿息诉罢访承诺书。

“检爱同行”:从一次性救助到持续性护航

因案致困的儿童,是社会最揪心的群体。他们能否从案件伤害中走出来、重新生活,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

2024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湖南东方红公益基金会推出困境儿童护航项目,旨在构建“司法救助+生活空间+心理疏导+长远赋能”的综合支持体系,重点关注因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导致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怀化市检察机关通过实施“检爱同行”项目,已为9个家庭的13个孩子装修改造了“检爱小屋”,组织孩子参与“检爱成长营”活动,并将他们纳入长期帮扶范围。

“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检爱小屋’不仅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更是我心灵的慰藉。”小芳在感谢信中写道。

小芳的母亲王某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害身亡,留下小芳和弟弟小强(案发时分别为11岁和7岁)。父亲李某没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全家五口人挤在不足5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是村里的低保户。案件判决后,民事赔偿部分迟迟未能到位。怀化市检察院、靖州县检察院共同向李某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

但救助,绝不是一笔钱这么简单——既要解燃眉之急,也要解后续之难。

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两个孩子因母亲突然离世,心理受到较大创伤,学习成绩下滑。检察机关随即启动“检爱同行”公益项目:为小芳改造专属“检爱小屋”,配备定制书桌、储物空间等学习生活设施;主动协调教育部门,为两个孩子申请助学金和在校生活补助;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姐弟俩进行心理疏导;对接民政部门将其家庭纳入重点帮扶对象,定期发放临时救助;同时与社区沟通,为李某介绍相对稳定的工作,帮助其逐步恢复家庭经济来源。

“以前总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现在孩子有人管,工作也有了着落,心里踏实多了。”李某在回访时这样说。两个孩子脸上也重新有了笑容。

“司法救助的终点,不应是法律文书的结尾,而应是因案致困家庭新生活的开始。”怀化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王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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