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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  时间:2018-05-14 17:17:38 

  湘法治办〔2018〕5号

  关于印发《全省党内法规学习竞赛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市州办)、组织部、宣传部,各市州司法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省党员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省委法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研究,决定今年5-7月在全省开展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现将《全省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5月3日

 

  全省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法治观念。

  二、学习内容

  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三、学习对象

  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所有中共党员。

  四 、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日—7月20日。

  五、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省委法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

  2、承办单位: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3、活动平台:红网、红星网、红星云、如法网·12348湖南法网、法治湖南网。

  4、活动组委会:活动设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委会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任主任,省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范运田任常务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蔡建和、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肖君华、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唐世月任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唐世月兼任,各主办单位同时明确一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六、活动安排

  (一)网上学习竞赛(5月20日—7月20日)。

  每个党员可随时登录上述任何一个平台活动专题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内容包括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市州、单位全称、手机号码。注册登记后即可学习由活动平台提供的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参加网上学习竞赛。在活动期间,省普法讲师团组织讲师团成员到各地开展有关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各地各单位可聘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内法规。

  (二)现场比赛(6月28日-29日)。

  以各市州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为单位,组成17个代表队进行现场比赛。每个代表队由4人组成,其中领队(教练)1人、参赛队员3人。参赛队员在比赛时应统一着西装。比赛地点暂定在红网1号演播厅。请各市州和省直各系统于5月30日前,将参赛队员和领队名单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七、竞赛规则

  (一)网上竞赛规则。党员参加网上竞赛时,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5道试题,其中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总分100分。答题时间为60分钟。党员参加网上答题竞赛的次数不限,答题竞赛超过一次以上的,取答题时间最快、分数最高的成绩为网上竞赛成绩。

  (二)现场比赛规则。现场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和决赛分别在6月28日下午、6月29日上午进行。

  1、预赛规则。17个代表队通过抽签,分成2个组进行分组预赛,其中1-8号签为1号组,9-17号签为2号组。预赛采用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的方式进行。各队设置基础分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答题情况加减分数。题目由现场主持人或参赛选手从竞赛题库中随机抽取,答题限时60秒。(1)必答题。每个代表队应答3道题,由每个队员轮流答一道题,答题时参赛队员不得商量、提示、暗示。每题10分,限时答对的计10分,超时答题或未答对的不计分。(2)抢答题。共10个试题,每题10分,由抢到答题权的代表队答题。答题时参赛队员可集体商量答案,然后由一名参赛队员答题。限时答对的计10分。如违规抢答、超时答题、未答对的倒扣10分。(3)风险题。每个代表队应答1道题,根据题目难易程度,分值分别为10分、20分、30分,由每个代表队自由选择题目难易。答题时,参赛队员可以共同商量答案。限时答对的计分,超时答题或未答对的不计分。

  预赛后,各组取成绩前3名的代表队参加决赛。如各组出现因分数并列、不能确定预赛结果的情况,应由分数并列的代表队进行加时赛。加时赛由每个代表队轮流答题,答对的晋级,超时答题或未答对的淘汰。如都答对或都超时答题或都未答对的,继续进行比赛,直到决出参加决赛的代表队名额。

  2、决赛规则。由分组预赛决出的6个代表队进行决赛,答题方式、规则按照预赛的方式、规则进行。决赛结束后,按照决赛成绩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如出现因分数并列、不能确定决赛结果的情况,应由分数并列的代表队,按预赛加时赛的规则进行加时赛,直到决出决赛结果。

  八、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励:对党员个人参加网上竞赛答题分数、答题速度排名前100名的,评为“学习型党员”予以通报表扬。

  (二)现场比赛奖励:对参加现场决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代表队发给奖杯和获奖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市州各系统党员网上参学率、参赛率以及组织工作力度等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4个,发给奖杯和获奖证书。

  九、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活动组委会要加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各主办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加强对红星网活动平台的工作指导并提供与活动有关的统计数据。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主要负责组织省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市(州)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协调如法网、法治湖南网参与活动,同时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系统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本地本系统的党员参加活动,并抽选党员组成代表队,按时参加全省现场比赛。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地各系统各单位要采取下发通知、发布微信信息、张贴活动消息等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党员了解活动的基本情况,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法规的网上学习竞赛活动,努力使广大党员普遍接受一次全面、系统的党内法规学习教育。

  (三)注重活动实效。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竞赛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措施。各地各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真学、真信、真用,引导广大党员不断提高法纪观念,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遵纪意识,自觉用党内法规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用党内法规的新规定规范言行、约束自我,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地各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请及时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联系人:谭夏胜、谢蛟;联系电话:0731-8458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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