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普法网>法治资讯>国内

监察法完成修改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孙少龙 王明玉  时间:2024-12-25 10:00:02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保持监察法总体稳定,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作必要修改,保持基本监察制度顶层设计的连续性。

记者:孙少龙、王明玉

设计:孙少龙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