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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强化“三举措” 推动行政复议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黄淑萩 龙大云  时间:2024-05-24 17:12:08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黄淑萩 龙大云)近年来,保靖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复议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强化“三举措”,实现办案能力、效率、质量“三提升”,推动行政复议提质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深化学习教育,提升办案能力。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得到有效执行。组织全县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复议相关知识,重点学习各行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加强典型案例的学习,深入研究和探讨行政复议中的难点问题,以学促用,以学促干,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公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鼓励群众积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全面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等关键环节,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信息畅通、协作顺畅和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全面提高听证、调查取证、集体讨论等工作比重,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简单案件实行简易程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调查取证,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能动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加强对证据的分析和研判,确保案件事实清晰、定性准确、证据充分,减少“程序空转”,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降低“行政成本”。在受理的某个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不服某镇政府做出的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办案工作人员采取调阅涉案档案资料、实地现场勘察等方式,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认定,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决定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相应依据错误,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理决定书》。通过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和指引被申请人依法履职,高效便捷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行政复议功在“救济”、意在“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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