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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打好“调解+”组合拳 构建“枫”式调解“通道模式”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龚静  时间:2023-11-27 16:00:50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龚静)近年来,通道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呼应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调解新需求,以人民调解为底座基础,持续打好“调解+”模式组合拳,不断探索建立多层次、宽领域覆盖的“枫”式调解新模式,着力构建“多平台、跨区域、精准化”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纠纷源头延伸,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添力。有纠纷,找调解。在通道县,调解力量遍地开花,他们可能是熟社情懂民意的网格员,也可能是接地气亲邻里的乡贤调解员。10月8日,通道县陇城镇洞雷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通道县在勇踏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长征途中的殊荣。

“调解+联动”,建强边界治理堡垒

通道县司法局积极探索践行“调解+党建联盟+区域联动”模式,完善边界矛盾纠纷联排联调机制,实现接边地区由“三不管”向“合力管”转变、人民调解等工作由“点状化”向“一体化”转变。建立了16个省际边界“联合党支部”,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及贵州黎平县建立了多方联合、多级联动、多力联发的人民调解合作机制,防范边界纠纷隐患,促进边界安全稳定。建立湘桂黔省际边界地区人民调解“五联”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调解工作变“单打独斗”为“攥拳出击”,开设鼓楼调解室,组建乡村两级联合人民调解组织117个,做到排查、研判和调解矛盾纠纷步调一致,严防风险隐患跨省碰头叠加、交叉感染和蔓延激化并形成区域性、系统性的不稳定问题。近三年来,各接边地区围绕边界共治、资源共享、调解经验交流等方面举办座谈、联谊等活动60余次,各级人调组织共受理各类边界矛盾纠纷263件,调解成功258件,成功率达98.1%。

“调解+款约”,善用民族文化解麻纱

注重发挥侗族“款约”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习惯法作用,将调解法律与知识纳入“款约”,借助“款约”特有内在约束力、亲和力和民族传统道德舆论力量,培育富有侗族特色的“公约精神”。选准选优“款首”“款师”和“理老”,使其成为推动调解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定期召开“款会”,使“款约”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促使群众在调解领域内充分实现“款约”自治。近三年来,通道县通过“接地气”的侗族“款约”,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87起,受到侗族群众的广泛赞誉。

“调解+网格”,筑牢基层稳定防线

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以15至20户为1个微网格设1名网格员,同时兼任该网格人民调解员,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网格员不仅贴近民众、了解风俗,还熟知社情民意,能让一些具有属地性、民生性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得以化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探索“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机制,将“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发现、主动解决”,努力实现纠纷排查无“盲区”、调解服务“零距离”。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强化网格调解员首道“过滤网”功能,定期召开网格调解员工作例会,共享情报信息、交流调解经验。依托基层司法所开展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网格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县共组建了3352个由党员为主体的红色微网格,构建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县各网格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88件,调解成功1367件,成功率达98.5%。

“调解+乡贤”,用情彰显调处温度

深入挖掘新乡贤资源,不断吸纳道德模范、优秀企业家、老支书、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退伍军人等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借助他们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充分发挥乡贤调解员熟悉乡规民约、了解村情民意、善于法理情融合调解的作用,使其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压得住茬、拍得了板、做得了主”,打造了一批在群众中“叫得响、信得过、做得好”的优秀“调解+乡贤”品牌,许多老大难问题经过他们调解后,大多都能找到突破口并被妥善解决,切实将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社会化新路子越走越宽。

“调解+行业”,整合汇聚调解力量

以解决矛盾纠纷为主切入点,聚焦纠纷集中行业及领域,通过第三方组织参与纠纷化解的模式积极搭建行业化解平台,推动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调范围全覆盖,因地制宜推动特色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哪里矛盾纠纷集中,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在扩大调解行业性、专业性服务面的同时,全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防护网”。近三年来,全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矛盾纠纷760件,调解成功758件,成功率达99.7%。

“调解+司法确认”,刚柔并济强化保障

通道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各调解组织打造成诉调对接的桥头堡、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点、社情民意的收集区和法律知识的宣传站。司法确认高效、便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力,增强了人民调解的“刚性”,既是给双方当事人的一颗“定心丸”,也是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更打通了诉源治理的“最后一米”。通道县不断完善“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5起,切实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调解+普法”,营造依法调解氛围

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加强调解典型案例宣传,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对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宣讲,降低了当事人因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违法侵权的概率。注重思想预防,根植侗族特色文化内核,借助氏族血缘纽带联结群众,以“鼓楼讲堂”为承载,以春节、五月五、赶坡节、“大戊梁”“月也”等传统节日和活动为契机,融合侗族群众喜闻乐听的民族语言艺术和诗歌韵律,将与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侗歌、侗戏、琵琶歌、“多耶”中,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促进群众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形成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近三年来在调解案件中普法1000余次,宣传受众8000余人,真正实现以法促调、以调促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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