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率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平安幸福。11月26日下午,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介绍了我省“一法一办法”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为助力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今年8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剑飞,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农任副组长,分别率队赴6个市州开展实地检查。全省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
报告显示,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法治宣传不断加强,综治格局逐步形成,科技赋能创新发展,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连续三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今年1月至8月,全省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培育打造省级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155个,建成交管站1993个、劝导站点3.36万个。
各地落实法律规定,坚持制度保障和科技保障“双轮驱动”,推进交通安全信息化,建立“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道安云”智慧监管、校车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等平台,实现“一证即办、一窗通办、自助快办、网点代办”及缴费支付电子化。互联网平台办理各类交管业务2.5亿余笔,线上处理轻微交通事故78.6万起,减少了办事成本。
全省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问题隐患1007万起,整治重点隐患22.7万起,建设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3.36万公里。
11月26日下午,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作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摄影/彭团
问题清单包括5方面30个问题,需高度重视
报告指出,此次执法检查坚持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坚持紧扣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聚焦6个方面30个检查重点,实地检查197家单位、企业、场所、路段,共发现具体问题337个。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7836个。报告指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存在“四个有差距”,列出的问题清单包括五个方面30个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报告指出,在依法治安理念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不够。部署工作较少提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整改不力。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重建设、轻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如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周边停车配套设施不足,步行道及行人过街道设置不足等。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深不实,普法宣传针对性、持续性、协同性、实效性不够。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欠缺,一些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还不强。
在履行法定职责方面,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市州本级较少出台有关机制规范性文件,普遍以议事协调机构“道安委”名义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多数县市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存在职责不明、任务不清、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牵头抓总、上下协同、督促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驾驶员疲劳驾驶问题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的监管办法。对规模以下源头企业以及低速货车、拖拉机等二轴货车超限超载普遍监管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的6个市州,均不同程度存在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红灯、企业放任超限超载车辆出厂、汽车站进出站安全制度未落实、非标电动车销售上路行驶等问题。
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全省有3万多公里农村道路标志标线缺失、安防设施不足,1万多处视线不良、开口过多的平交路口和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亟待治理。基层交管力量不足,特别是基层交管警路比低于全国平均配置水平,县级公安交管部门队伍老龄化问题突出。还有部分地区道路隐患排查不深入,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整改。
在执法监管工作方面,执法理念不端正,为民宗旨意识不牢,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机械执法、执法“一刀切”等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仍存在变相下达罚款指标、趋利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执法管理不到位,各部门多个实战应用系统和执法平台互不兼容、数据独立,形成“信息孤岛”。
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周农在报告中指出,要紧扣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办法”的规定要求,针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严格依法抓好问题整改。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强化法治思维、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依法治理、提升执法能力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针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报告提出要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投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常态化、全覆盖。提高农村、客货运汽车站(场)、物流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切实提升驾驶人员、“一老一小”人群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农村道路安防设施建设。理顺农村公路管护机制体制,开展农村道路安防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国省道、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五小工程”,重点对临水、临塘、临崖、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危险路段,完善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减速带、紧急避险坡道等设施。
解决城区道路治理突出问题。加大快速路和城区支路建设力度,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重点治理交通堵点,加强慢行系统建设,加快智慧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立体交通建设。科学规划和建设停车位,完善停车设施,提高停车信息化应用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停车资源最大化共享。集中整治和规范路边停车、停车收费等突出问题。
规范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交通标志标线排查治理,加快构建统一、清晰、完善的高速路网交通标识体系设置。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停车港湾、测速点位设置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整改。健全完善路地协同机制,提高事故救援水平。
持续整治超限超载顽瘴痼疾。开展《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贯彻实施专项督查,深化“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推进超限超载路面治理。强化源头监管,将治超工作关口前移,压实运输企业等源头单位的守法责任,推进源头信息化管理。加强非现场执法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提升非现场执法结案率。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总结推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稳妥推进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推动公交线路由中心城区向城市周边乡镇延伸,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的城乡居民。加强交通安全保障,在已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县市区,推行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安装“两客一危”智能监控设备,接入省“两客一危”智能监管平台,纳入平台监管,提升农村客运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基层“两站两员”建设。加强经费和装备保障,将“两站两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齐相关装备。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细化“两站两员”建设和日常履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范畴。加强“两站两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