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的女警普法小分队以一支“法治+非遗”版《挖呀挖呀挖》MV火出了圈,各平台总浏览量超1000万人次,视频火爆的同时,也让网友惊讶:“法治”和“非遗”还能碰撞出火花?
实际上,法治与非遗的渊源由来已久。一系列法律法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而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湖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张家界市慈利县的渔鼓非遗传承人张辉明用渔鼓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长沙市花鼓戏《山路弯弯山路长》,用真实案例讲述基层司法所如何帮助服刑人员成长……
过去,法治护航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如今,非遗助力法治的传播与弘扬。今年以来,为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度融合发展,湖南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举办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大赛,不少作品视频播放量突破百万,不仅让非遗更“活”,也让法治宣传更“火”。
而在“法治+非遗”的路上,少不了湘妹子们的“新意+心意”。近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走进湖南多地,探访湘妹子们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法治宣传所作的努力与创新。
湘西州保靖县
听女警普法!苗画、竹编、苗鼓,她们样样精通
孩子们打完苗鼓后合影。
悠悠酉水母亲河,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孕育出保靖县特色的非遗文化。
夜幕降临,篝火燃起,湘西州保靖县国茶村的广场上,身着各式少数民族服装的保靖县女警普法小分队和当地男女老少汇聚成一片彩色的海洋。
在广场上,展示着印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字样的竹编产品。这一个个精美的竹编产品,来自心灵手巧的保靖竹编女孩。她们不需纺麻,不用针线,却将强韧的绿竹化为绕指柔的竹丝,互相交织。
保靖县比耳镇是有两百年竹编历史的“竹艺之乡”,比耳竹编起源于清道光年间,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为竹编提供丰富的竹资源,博大精深的湘楚文化赋予比耳竹编丰富多彩的文化养料。“这是我们首次在竹编中融入法治元素,然后根据创作的特点选择适合的编法。”保靖县司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湘西保靖比耳“本顺竹艺”,融入了浓浓土家族文化来创作编织法治文化作品,对于竹编与法治的融合来说是一次全新的尝试,打造了具有保靖特色的普法品牌。
保靖县是一个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民族聚居县,群众的语言差异较大,如何更好地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导群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
苗画、竹编、苗鼓、苗绣等非遗文化,是当地百姓最熟悉的文化,大小商店里,更是随处可见苗画、竹编、苗鼓、苗绣的产品。针对这一少数民族特色,保靖县组建女警普法小分队,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把普法内容融入苗画、竹编、苗鼓等载体中,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融入到生活场景中。
苗画是反映苗族群众生活方式和民俗文化的一种艺术形式。在绘制法治宣传苗画作品时,保靖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梁德颂直接选用五彩斑斓的色彩与图案,用直接奔放的画法表现对法律的尊崇与信仰,“苗画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实用性、传统性、艺术性、教育性融为一体,用非遗‘小书签’传播法治‘大能量’,开启法治宣传的新模式,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梁德颂说。
“近年来,我们不断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充分挖掘非遗文化特色资源,用富有地方特色的非遗传统文化,编排法治文艺作品,实现‘灌溉式’普法模式逐渐向艺术感染、精神浸润的转变,让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更有生气、更聚人气。”女警普法小分队负责人杜芳说。
“保靖县女警普法小分队的成立,充分发挥了女性亲和力强等优势,续写了‘八五’普法的新篇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储军表示,小分队将法治与非遗文化融合在一起,把法律知识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播撒法治的种子、沐浴法治的阳光、传播法治的声音,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湘西州泸溪县
听大妈普法!辰河高腔、苗歌对唱,她们常演常新
“打起筷子舞上场,我把普法唱一唱。律法就是天和地,做人守法第一桩……”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潭溪镇泸溪大妈说法队跳起了传统舞蹈“筷子舞”,一首充满土家族特色的《尊法守法完美人生》在泸溪县萦绕。
今年83岁的潭溪镇筷子舞传承人舒秀精神矍铄,手舞竹筷,唱腔洪亮。她的10多位徒弟身着土家族传统服饰,以说唱加情景剧等形式,用原汁原味的土家族唱腔娓娓吟唱,吸引了大量村民和游客驻足观看。
“传统的筷子舞唱的是土家族民间故事,把筷子舞和普法宣传结合在一起,把生态环境保护、谨防电信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编成农家话唱出来、演出来,既能让村里人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也能让大家更了解筷子舞这一非遗项目。”舒秀说。
除了筷子舞,泸溪县的妇女群众化身普法大使,以“法治+非遗”为主线,将辰河高腔、花灯歌舞、苗歌对唱、九子鞭等多项非遗项目与“法”相融合,让抽象的“法”变得看得见、摸得着,让大家从非遗体验中学到法律知识。
辰河高腔,又名辰河戏,是辰河地区数百年乡村治理、乡风文明、道德教化等的文化载体,至今已有500余年历史。2006年,就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被国外学术界称为中国戏的“活化石”。泸溪县委政法委法宣室主任徐朝辉告诉记者,泸溪大妈说法队关于辰河高腔的演出场场爆满,个个剧目受欢迎,有的经典剧目在各个乡镇演了一场又一场,老百姓们百看不厌。
解放岩花灯是另一种受群众欢迎的非遗项目。这一项目是流传在泸溪县境内的花灯歌舞,兼有曲艺形式,有近400年的历史。“其特点是手不离扇帕,将唱与跳,唱与做紧密结合,富有生活气息与和谐情趣。”作为解放岩乡花灯传承人,杨明全希望通过这种创新将法治文化与花灯歌舞进行有机融合,为非遗文化与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找到一个契合点,让群众在欣赏花灯歌舞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精神的熏陶。
解放岩花灯《普法光照万象新》。
“参与‘大妈说法队’法治宣传暨非遗传承文艺大赛的节目多、时间紧、任务重,连续四个多月的排练与演出对我们队员来说是综合素质的考验。”合水镇合水社区妇联主席杨佐连是合水社区泸溪大妈说法队的队长,她告诉记者,接到任务后她组织了18名社区妇女投入到紧张的排练中,克服了人手不足等困难,出色完成了渔鼓说唱《崇德尚法 国泰民安》的演出任务。
黄凤英是合水社区泸溪大妈说法队的队员之一,她的救场,最终让渔鼓说唱顺利出演。“我们有一个队员排练了一个月,但因为要接送孩子,临时退出了队伍。我就找到了黄凤英,她带着两个孙子,但二话不说当场答应了下来。”杨佐连说,此后的一个月,她带着一个孙女来跟我们一起排练,孙女吵闹,她背着孙女一起练,没有落下一场训练。
如今,全县一百多支泸溪大妈说法队,把普法精神传到了泸溪县的村村寨寨。“身边的大妈通过‘非遗+法治’的形式来进行普法宣传,方法新,力量大,效果好,大家印象深,记得牢。”村民张美清表示,像这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要多办多演、常演常新。
“她们将法治元素融入非遗文化,增添了普法宣传的创新性、趣味性,更推动了非遗文化的传承、保护、创作和推广,让更多人感受非遗文化魅力,也让普法宣传‘活’了起来。”徐朝辉说。
“泸溪大妈说法队”是扎实推进法治泸溪、平安泸溪建设的有力措施,也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生动实践。”泸溪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邓建军表示,要做实“非遗+基层社会治理”的“大妈说法”工作,积极引导大妈们化身法治泸溪、平安泸溪建设的宣传大使。
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
“小马灯”普法!她们以侗歌咏法
龚静在向侗族姐妹们普法。
“红军远征难,自此处处有‘通道’。法治政策赖(侗语:好),家富国更强……”在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皇都侗文化村、芋头古侗寨,“小马灯”普法志愿者服务小分队负责人龚静和队员们在一旁,侗族群众自编自演的法治歌舞在不停地传唱。
龚静告诉记者,“小马灯”普法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大多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组成,此外,还有一条特别的标准——会说侗话、会唱侗歌。
“许多侗族群众特别喜欢唱侗歌,在志愿者宣讲完法律知识后,他们还会用传统的曲调,即兴开始编词,这种情况特别常见,有时志愿者也会跟着一起唱。”伴随着侗笛、芦笙、琵琶歌,一身身“司法行政蓝”奔走在侗寨、鼓楼、风雨桥,通过宣传展板、发放资料、播放视频等形式,一边和歌,一边普法。
最热闹的一次当属今年4月的“大戊梁”歌会,“那一次连临县、临市的游客都慕名而来。”龚静和队员们准备了法治书籍、竹编,和侗族同胞们一起即兴编词、唱侗歌、打快板。
用侗话唱出的快板词,生动活泼。“把一章章难记的法律知识变得顺嘴,有传唱度,潜移默化地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活动最后,在侗族“合拢宴”上,志愿者们与游客一起举起由司法行政部门制作的“做守法市民、建法治城市”纸杯,跳唱“多嘎多耶”,“彻底把这次活动带入了高潮”。
“近年来,通道县司法局带领我们小分队借助非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以侗族芦笙节、侗戏、侗族琵琶歌为载体,已经进行了上百场的法治宣传活动。”龚静说,侗族同胞和歌时,台下经常是人山人海,大家在感受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魅力的同时,法治理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传播,营造了深厚的法治氛围。
永州市江永县
“百灵鸟”普法!用女书传递法治梦
女书传承人正在教游客唱蕴涵法治元素的歌谣。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前行护成长,校纪校规要遵守,学海无涯路畅通……”婉转的唱腔,柔美的舞蹈,伴随着娓娓道来的、用女书唱成的法律法规知识,这是江永县“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与女书传承人胡欣合作创作的《女书魂·法治梦》。
“江永县非遗文化底蕴深厚,民俗传统节日多,和普法相结合,既能吸引更多人参与,也是对非遗、民俗文化的一种创新性传承。”永州市江永县司法局普法股干部、“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负责人何恬介绍,“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由当地的非遗文化传承人、民俗文化传承人、“瑶胞”普法志愿者等共同组成,以“女书”非遗文化、“赶鸟节”“洗泥节”“盘王节”等民俗文化为载体,持续开展百场法治宣讲活动。
“我们已经开展了十几场‘非遗+普法’的活动,参与人次早已上万。不过其中,要属和‘女书’相关的活动最吸引人。”何恬回忆,今年4月,在江永县女书园进行的一场活动,就得到了不少游客的点赞。
“我们和园内的非遗传承人合作,由她们先带大家进行女书文化的体验,引领大家学习吟唱女书作品中《四字女经》《训女词》中蕴涵‘法治元素’的歌谣,再由我们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资料。”
一套流程下来,来来往往的游客大多停下了脚步。“你们这个活动有意思,游玩还能让大家了解各种法律法规,再也不觉得知识枯燥了!”何恬告诉记者,一位永州市的游客刚好是法律从业者,他手拿用女书文字书写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何恬竖起了大拇指。
为了扩大影响力,“百灵鸟”普法和女书的融合还衍生出了一套固定“巡演”的节目《女书魂·法治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这一热点话题,用女书书写,用女声诵读、吟唱,由女书传人表演。
节目是由江永县司法局、“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和女书非遗文化传承人胡欣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共同创作出来的。“县司法局的领导还专门几次前往源口瑶族乡清溪瑶寨采风,学习瑶寨传统的育儿经,创作出汉语版本的节目剧本。再请女书传承人翻译、录制。”2023年6月10日,《女书魂·法治梦》在“‘湘’遇非遗·法治同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展演上展出。“此后,我们的节目还在邵阳、郴州、永州等多地巡演,视频浏览量高达577.7万。”
“我们希望让法治基因在‘女书’中活起来。下一步,我们打算和非遗传承人合作,用女书制作一些普法的周边产品,如扇子、牛角梳等,还希望让我们的女书普法节目走遍湖南。”等待何恬和“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的将是更大、更宽广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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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法治+非遗”闯出普法宣传新路径
“近年来,我们一直推动全省各市州在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农村普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周、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中,用非遗节目(产品)的形式去普法。”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普法办致力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各地积极开展法治进非遗活动,探索法治与非遗的融合。
“‘法治+非遗’闯出了一条普法宣传新路径,不仅让非遗更‘活’,也让法治宣传更‘火’。”在各地广泛开展法治进“非遗”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省司法厅、湖南省普法办还在全省开展了“湘遇非遗·法治同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大赛。全省共有150余名非遗传承人精心创作,涌现了湘绣、苗画、铜官窑陶瓷、踏虎凿花等一大批优秀的非遗法治文化作品,获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和好评,“法治+非遗”单篇视频突破500万浏览量的就有3个。
“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不仅激发了蕴藏在以非遗传承人为代表的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形成普法工作强大合力,还使普法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合发展,讲好法治非遗故事,传播优秀湖湘文化。
湖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田自成介绍,近年来,湖南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抓手,作为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的重要途径,坚持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法治力量。
专家>>
推动“非遗+法治” 在现代社会中融合发展
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易玲
法治和非遗的有机结合,不仅能够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促进非遗与现代社会的融合,同时也为法治的传播与弘扬开拓了新的途径,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方面,法治护航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非遗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的体现。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着传承困难、生存环境恶化等挑战和难题。而将法治和非遗相结合,通过举办一系列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能够充分挖掘利用丰富的非遗文化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而使更多的人了解非遗,欣赏其价值,激发起全社会对非遗的保护意识。
另一方面,非遗助力法治的传播与弘扬。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普通的社会公众来说,法治的概念往往显得抽象而遥远。通过将法治和非遗相结合,可以将法治理念融入更丰富多彩、生动直观的非遗作品之中,使抽象的法治精神具象化、生活化、大众化,并随着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而一同发展,进而为非遗传承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持。
与此同时,在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例如,尊重非遗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保护非遗传承人的利益以及注重法治理念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等。
总体而言,法治和非遗的有机结合,为法治建设和非遗的保护传承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我们应在实践中不断地研究和探索,从而全面、深入地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