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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湖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  时间:2024-05-22 16:05:42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批准,现就开展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湖南省法治建设实施评估研究。(重大课题,研究经费7万)

1.研究要点:用客观事实和统计数据评估分析近五年我省法治建设现状,指标化、数据化、动态化呈现我省法治建设的成绩、经验和问题,为各地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参照,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2.成果形式:提交湖南省法治建设实施评估总报告、若干个专题报告、测评指标分析报告。

(二)湖南省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重大课题,研究经费7万)

1.研究要点:调研我省涉外法律服务的现实市场需求、行业现状,挖掘先进经验做法,深入分析我省涉外法律服务行业“走出去”“引进来”存在的难点问题,立足于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实际,提出有效建议。

2.研究形式:提交湖南省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

(三)湖南省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形势研究。(重点课题,研究经费5万)

1.研究要点:深入研判我省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摸清我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现状,分析刑满释放人员在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过渡性安置基地发展等方面重难点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湖南省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形势研究报告。

(四)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指导高等院校法学教育职能的研究。(重点课题,研究经费5万)

1.研究要点:梳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探索过程中历次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对法学教育的影响,研究司法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在指导法学教育工作中的分工协作机制,提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思路举措和政策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指导高等院校法学教育职能的研究报告。

(五)湖南省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有效性研究。(重点课题,研究经费5万)

1.研究要点:针对我省企业自主合规建设不足,合规风险较高,行政机关对企业合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不足等突出问题,研究行政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指导的方式及其法律风险防范,提出企业行政合规激励措施、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清单和合规经营指南等可借鉴可复制具体模式。

2.成果形式:提交湖南省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有效性研究报告或论文。

(六)湖南省监狱警察现场执法标准研究。(青年课题,研究经费2万,承接单位可配套经费)

1.研究要点:分析归纳省网岭监狱的执法规范化指引、常见警情现场处置手册在具体运用中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阻点,在监狱系统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可运用、可推广的监狱警察现场执法标准,为激励监狱警察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提供制度保障。

2.成果形式:提交监狱警察现场执法标准或工作规范(含视频演示片)。

(七)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创新发展路径研究。(经费自筹课题)

1.研究要点:针对解除强制戒毒人员个体发展、家庭支持和社会行为方面开展回访,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实践探索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国内外相关领域有益经验做法,提出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一体化建设的可行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创新发展路径研究报告。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课题委托研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委托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提交有深度、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二)注重成果转化运用。课题委托研究突出应用性、对策性、原创性、适度前瞻性,要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为切实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价值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三)知识产权。课题委托研究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湖南省司法厅所有。

(四)研究经费。经费拨付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湘司办通〔2023〕1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资质及程序

(一)申报资质

1.申报人为课题主持人,须切实负责课题研究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主持人应具有课题相关教育背景或研究成果。课题研究组成员3—6人,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省直机关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相结合。

2.申报重大课题者,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二级以上律师或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律师或获得硕士学位。

3.申报人(课题主持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研究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

4.承担湖南省司法厅课题已结题的,可以申报本年度课题。承担其他单位课题未结题的,申报本年度课题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课题申报材料包含《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电子版可从湖南司法行政网下载)的原件及电子文本。《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课题论证活页》5份(每份单独装订)。纸质资料交至湖南省司法厅(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804办公室)。电子文本(申请书需PDF版)请发送至邮箱sftfzyj@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4+申报课题名称+申报单位”。

2.申报时间。接收电子材料的截止时间是2024年6月18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接收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到6月18日(仅限于工作日)下午5点之前,地点是省司法厅804办公室。

3.特殊情况。对于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我厅根据课题方向确定具体承研对象。

四、课题执行时间

委托课题研究执行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底。除有特殊完成时限要求的课题外,委托研究课题应在2025年8月25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自2022年度开始,我厅已从厅课题结题成果中择优推荐认定为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

联系人:李絓桃 唐郢

联系电话:(0731)84586204 84586214

附件:1.2024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申请书

          2.2024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专家评审意见表、论证活页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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