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普法网>权威发布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  时间:2024-05-13 14:51:17 

湘司发通〔2024〕17号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司法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有关单位: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省委宣传部、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省司法厅将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时间安排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年5月1日—31日。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地本部门普法规划,根据工作实际,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加强本系统本行业国家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广泛开展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普法活动,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法治环境,确保工作成效。

(二)紧盯重点对象抓素养提升。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常态化做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年度述法等工作,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2024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用好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旁听庭审等载体抓手,提高全省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地方特色,结合“‘湘’遇非遗,法治同行”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指导群众参与创作和表演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民法典作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与群众法治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宣传效果。

(四)深入开展“一起益企”送法进企活动。各地要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人员,深化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商会(协会)活动,将宣传资料、法律书籍、法治文化产品,免费发放到企业,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讲好法治故事,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组织执法司法人员深入企业主动问计问需,精准纾困解难,提供订单式、点穴式、“一对一”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依法规范和引导各类企业健康发展。

(五)利用多种平台开展宣传。将宣传重点内容纳入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推动各级报社、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开辟普法专题专栏专版,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在车站、码头、便民服务中心等人群集中场所,充分利用公共场所LED屏、触摸屏、户外大屏、公共交通电视屏等资源,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编制专题宣传栏、播放动漫微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涉企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案例收集发布工作,把案件审理、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的过程变成生动普法的过程,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片市场主体的法律效果。

四、重点工作

(一)省普法办、省司法厅以民法典为重要内容,举办第二届“‘湘’遇非遗,法治同行”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普法短视频征集大赛,开展“你学法我送票”系列活动,在新湖南普法频道、红网普法频道、湖南普法网等省级普法平台开设专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和全省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播企业合规系列短视频。

(二)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省普法办将指导长沙市开展“民法典在星城”系列巡展和“青年律师看长沙民法典青年说”普法活动、株洲市开展法治文艺进乡村(社区)巡演活动、郴州市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益阳市开展“送法进企业 护商促发展”民法典进企业“六个一”活动等。

(三)各相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省妇联通过举办普法讲座、法治文化活动、面对面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用好赶集、“屋场会”、村民议事等平台,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以民法典为重要内容,在常德市汉寿县联合举办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进活动,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宣传进村入户。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普法办和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各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各地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总结请于6月15日前报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同时,及时报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动态和有关典型案例,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将在各省级普法平台开设宣传专题,持续进行宣传报道。联系人:王专明、曹为,联系方式:0731-84586020,传真:0731-84586184,邮箱:fzxc168@163.com。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