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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  时间:2024-04-17 09:48:49 

关于印发《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现将《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0.深入开展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

二、个性指标

(一)省纪委监委

1.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和监察对象做纪律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深入学习宣传监察官法、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强化依法履职意识,维护国家监察权威。

3.以“12·4”国家宪法日、“3·23”廉洁文化主题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省委网信办

1.深入立法调研,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推动《湖南省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

2.在立法中普法,推进《湖南省网络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论证。

3.开展“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2024年“全省网络普法行”系列活动。

(三)省委外事办

1.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支部学习等方式学习国家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宣传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依法保护我省法人单位和公民的海外权益,结合涉外安全,观看有关展览或教育片。

3.依托全省外事港澳培训班、外事大讲堂,发挥外事法规宣讲员优势,加强涉外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外事“两支队伍”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法治水平的提高。

(四)省委台办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等法律。

2.落实《湖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推进“送法到台企”活动。

3.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五)省委金融办

1.将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湖南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典当行分类监管评级办法。

2.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习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湖南省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

3.组织市州监管部门、融资担保机构对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开展深入学习,并组织年度政策业务培训、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等,持续深化对融资担保行业的学习宣传和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4.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

(六)省高级人民法院

1.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巡回审判等普法活动。

2.全年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少于4场。

3.充分利用湖南法院网“案件时空”等栏目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4.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力争把“快嘴说法”短视频普法栏目打造成更具影响力的品牌栏目。

5.及时提供涉及本行业、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资料(读本)和考试题库。

6.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7.按要求做好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8.把普法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9.推动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七)省人民检察院

1.结合检察开放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老年人、大学生、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每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3.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

4.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开展普法。

5.推动“益心为公”“双衔接转化”工作走深走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六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教育、警示、预防”功能作用。

6.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八)省工商联

1.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年内开展学习不少于1次。

2.以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刑法和税法为重点内容,举办一期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班。

3.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加强对所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的法治培训,年内开展普法讲座不少于2次。

4.年内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

5.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

(九)省发展改革委

1.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编制《2024年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集》。

3.推进2024年度省级“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建设。

4.规范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鉴定。

5.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湖南省价格认定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普法宣传。

6.编制发展改革部门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十)省教育厅

1.在教育政务网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利用“湘微教育”微信平台和《湖南教育快讯》适时发布委厅法治建设动态,充分利用部分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的工作特点,及时宣讲相关教育法律法规。

2.每年12月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中教育活动。

3.组织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并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4.联合省司法厅推动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5.联合省司法厅、团省委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6.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

7.推动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十一)省科技厅

1.厅党组中心组开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和宣讲。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下乡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科技、文化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政策法规。

3.广泛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将经常性普法贯穿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

(十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工信部门开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普法工作。

2.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普法工作;结合无线电管理执法实践,开展以案释法等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工信局开展普法工作,重点宣传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规规章。

(十三)省民宗委

1.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自治地方成立庆典、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五进五好”等活动中,对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2.深入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

3.组织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做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在各族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

4.开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区的反拐和防性侵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省公安厅

1.组织开展“1·10”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2.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会同教育部门进校园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防性侵、反拐等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周年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7.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8.组织开展预防、打击电信诈骗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9.推动公安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10.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活动。

(十五)省民政厅

1.深入学习宣传慈善法、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慈善日、清明节、重阳节、儿童节等重大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3.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十六)省司法厅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2.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3.加强对监狱服刑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监狱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

4.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戒毒和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切实提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处罚对象、投诉人、信访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6.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7.充分利用“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重点法律实施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8.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活动相关宣传,持续开展防性侵、反校园霸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反拐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9.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

10.继续开展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宣传展示活动,凝聚全社会普法合力。

11.利用湖南司法行政网、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湖南普法网和湖南司法行政微博、湖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十七)省财政厅

1.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普法。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

2.深入学习宣传《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9号)。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办法》有关内容。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举办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宣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4.深入学习宣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5.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过程中普法。

6.深入学习宣传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通过厅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十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把普法宣传融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对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2.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劳动保障执法、调解仲裁全过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3.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中,按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4.开设政策超市,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向社会公开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提高群众对人社法规政策的知晓度。

(十九)省自然资源厅

1.编印《湖南省自然资源法规手册(2023年)》,并向全省系统发放。

2.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活动(行政复议法、矿产资源法、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解读)。

3.开展自然资源专题案例评析(湘中片区)活动。

4.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宪法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5.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4-12月在全省系统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防灾减灾和安全保护能力,正确处理地质灾害,提高安全意识。

6.组织厅直系统青年干部开展“业务大比拼、全员大学习”活动。

(二十)省生态环境厅

1.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

2.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以宪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活动。

3.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二十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做好《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宣贯。

2.做好《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宣贯。

3.开展“强化法治思维 推进依法行政”主题普法教育观影活动。

4.开展非法违法建设和非法违法使用房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十二)省交通运输厅

1.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宣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2.结合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爱路宣传活动,宣传公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树牢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等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学习,厅直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学习。

(二十三)省水利厅

1.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 ,着力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2.开展湖南省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为提升全省水利行业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全省水利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水管水作出积极贡献。

3.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一江碧水。

4.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5.开展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保护水利工程意识。

6.开展水土保持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进行水土保持意识。

7.利用“安全生产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进行宣传,提高水利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四)省农业农村厅

1.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力争到2024年底达到全省每一个行政村有一个示范户。

2.利用农村重大节日、法律发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通过“湘剑护农”执法行动,普治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十五)省商务厅

1.通过线上或线下宣传、发放资料、业务培训班、咨询解答等方式,组织对对外贸易法、拍卖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一次《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3.深化开展“法律进企业”,组织开展外商投资法学习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

(二十六)省文化和旅游厅

1.继续开展“你学法我送票”和“法治进文旅场馆”、“诗与远方”法治演讲比赛等普法活动。

2.全面落实“八五”普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3.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建立法治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全省文旅系统法治能力建设培训。

(二十七)省卫生健康委

1.围绕“医师节”,开展医师法主题宣传活动。

2.围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主题宣传活动。

3.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大讲堂”,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4.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岗位职责需要,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及医疗卫生法治能力培训。

(二十八)省审计厅

1.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2.根据被审计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审计法、民法典和行政复议法,每年开展送法进校园和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各1次。

3.推动全省审计机关集中整训。提升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全省审计人员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勇气带头学法、尊法和守法。

4.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计特约监督员等参与现场审计调研,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

(二十九)省退役军人厅

1.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全方位、多视角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制度;营造全社会对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和尊崇的氛围,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3.广泛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确保优抚对象知悉了解相关政策;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依法解决问题。

4.广泛开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学习宣传,确保社会公众尤其是适龄人员知悉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5.广泛开展烈士褒扬条例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三十)省应急厅

1.加强对新出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贯,突出对突发应急事件应对的法治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

2.推行以执法促普法和“说理式”执法,推动以案释法,曝光“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推动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3.加强安全发展示范创建经验成效推广,高标准验收命名一批省级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三十一)省国资委

1.开展新公司法的专题培训学习。

2.开展湖南省《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培训学习。

3.组织开展《关于加快推进省属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专题学习。

(三十二)省林业局

1.依托获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契机,将普法融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

2.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并印发通报的方式,倒逼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依法执法。

3.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新颁布、修订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12·4”全国宪法日等主题日进行集中宣传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

4.利用节庆普法,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一系列林业重要节庆活动,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

5.组织编写普法工具书,编纂《2023年度林业政策法规汇编》。

(三十三)省市场监管局

1.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司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反垄断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专利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认证认可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特殊食品及食盐、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互相渗透,相互融合。

2.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9国际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旨在提高老百姓质量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3.紧密结合农资打假下乡、食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氛围。

4.做好打击和防范传销普法宣传。

5.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

(三十四)省广电局

1.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培训、讲座、执法等各种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年内不少于1次。

2.组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媒体节目内容审核人员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年内不少于1次。

3.通过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违规播出广告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2次。

4.加强重点领域的治理,通过现场检查或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传输机构及酒店违规接收、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等问题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2次。

5.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媒体开设普法栏目,制作播出法治节目,鼓励创作播出普法公益广告。

(三十五)省体育局

1.积极开展体育法专项普法工程,做好新修订体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2.加强对新修订的《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推进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服务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

3.针对新修订的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做好宣传解读。

(三十六)省统计局

1.组织全省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学习。

2.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3.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4.将“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相结合,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十七)省机关事务局

1.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宣传。

3.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学习宣传。

4.组织开展湖南省直单位公积金相关法律制度学习宣传。

(三十八)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1.围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

2.围绕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实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开展普法宣传。

3.加强中央、省委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宣传。

(三十九)省信访局

1.加强对《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的宣传、推广、运用,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提升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2.组织全省信访系统开展全省第七个“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采取横幅、标语、展板、网站专栏、电子屏滚动、现场宣传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

3.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十)省粮食和储备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粮食安全保障法。

2.组织开展2024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涉粮法律法规,提倡科学消费、爱粮节粮。

3.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宣传粮食安全和涉粮法律法规。

(四十一)省医保局

1.通过网站宣传、讲座、活动宣传、组织统一学习、编印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办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价格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督促指导各级医保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4.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出台后,及时做好政策的解读工作。

6.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组织各市州开展法治专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十二)省总工会

1.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全省组织开展300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2.加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宣传贯彻力度,开展全省工会“一思想一办法三条例”法律知识竞答活动。

3.加强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4.组织开展女职工维权月活动。

(四十三)团省委

1.联合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2.开展青少年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3.开展青少年禁毒防艾宣传活动。

4.开展全省共青团系统宪法宣传活动。

(四十四)省妇联

1.开展“湘妹子普法”系列活动。开展“妇联干部讲法”活动,不断提高妇联干部深度学习法律、做好日常普法工作和依法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能力。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通过举办普法讲座、法治文化活动、面对面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用好赶集、“屋场会”、村民议事等平台,用妇女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法治精神、法律知识、依法维权途径,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及家庭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2.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家庭教育民生实事“向阳花”行动,研发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普法指导精品课,培训家庭教育讲师,将普法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形成全社会弘扬家庭美德良好氛围。

3.开展未成年女童权益保护活动。联动教育、司法、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通过组建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团从源头政策推动、典型个案维权等角度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四十五)省科协

1.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统筹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宣传工作。

2.在“4·15”、“11·1”等节点,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和反间谍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科协大院利用展板、电子显示屏以及网络平台宣传国家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3.组织1次档案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省科协干部职工依法保管档案。

(四十六)省侨联

1.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

2.开展普法进基层活动,广泛宣传涉侨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等。

3.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

(四十七)省残联

1.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日、国际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盲人节、湖南省无障碍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整合力量,结合乡村振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权益保障、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信访维权等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进行相关的普法宣传教育。

3.深入学习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残疾预防和残疾康复条例、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面向残疾人群体、用人单位、社会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根据残疾人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十八)省红十字会

1.深入学习宣传红十字会法,面向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开展机关红十字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讲座不少于1次,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宣传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面向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培训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面向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社会群众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宣传活动。

(四十九)省国家安全厅

1.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7·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1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牵头组织召开全省人民防线建设会议,对党政军机关、国防军工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十)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1.以5月“存款保险宣传月”、6月“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宣传有关防范非法集资、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反洗钱等方面的金融法律知识。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公司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配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宣传。

3.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存款保险条例、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国家金库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反洗钱法等与人民银行工作职能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

(五十一)长沙海关

1.结合长沙海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优化“每会一法”党委学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党委集体学法。

2.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生物安全法等。

3.开展民法典宣传月、“8·8”海关法治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关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持续擦亮“小珂说法”普法品牌,结合全年普法节点针对性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五十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结合国家宪法日、税法宣传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等,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税收法治宣传活动。

2.组织全省税务系统开展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3.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省税务系统税法政策宣传不间断、纳税服务宣传不间断、诚信纳税宣传不间断。深化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4.丰富创新税收普法宣传形式,创新并推广税收法治文化作品。

(五十三)省通信管理局

1.面向省内增值电信业务企业做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宣传,全年不低于四次主动为增值电信业务提供服务,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咨询和解答。

2.面向省内基础/增值电信企业及码号使用单位做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宣传,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对企业开展普法教育。

3.面向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做好《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湖南省通信条例》宣传,针对4家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普法培训,提供现场咨询和解答。

4.面向省内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宣传,对省内通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年内组织一次学习培训。

5.面向省内通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招投标法宣传,组织开展通信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6.面向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广泛宣传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电信与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在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进行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检查的同时对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普法教育。

7.面向网站备案接入服务企业做好网络安全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宣传,2024年针对网站备案接入服务企业开展普法教育不得少于1次。

8.做好预防电信诈骗普法宣传。

(五十四)湖南边检总站

1.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立足队伍内部和国门口岸两个阵地,营造国家安全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2.积极发挥12367平台直接联系出入境人员的优势,推动政策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教育并举并重并行。

3.把普法贯穿于边检执法执勤全过程,注重利用走访、询问、检查、办案等执法执勤活动进行说理执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十五)省邮政管理局

1.向邮政、快递企业宣传普及快递暂行条例、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邮政快递业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将普法贯穿邮政执法全过程,面向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开展执法培训,提高邮政管理干部执法水平。

3.面向消费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邮政快递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守法寄递意识。

(五十六)省地震局

1.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学习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好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做好“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专题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规。

3.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鼓励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治文化活动,推动防震减灾法治文化建设。

(五十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1.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

2.开设内部大讲堂,将法治学习作为内部大讲堂重要内容。

3.将普法宣传贯穿于监察执法过程中,在见面会、通报会、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处罚告知、决定送达等环节适时开展普法宣传。丰富矿山安全宣教平台考试题库,组织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

4.常态化开展保密相关规定宣传教育。

5.对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五十八)省消防救援总队

1.每季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考评工作。

2.宣贯实施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3.以总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中心为阵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活动。

(五十九)省气象局

1.结合世界气象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对《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中的共性清单和我局个性清单包含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宣传,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突出宣传宪法。

2.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制定湖南省气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3.强化全省气象部门法治宣传能力,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人员培训,鼓励和引导全省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气象法治文化建设。

4.全方位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六进”活动,打造气象普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湖南气象等门户网站公布优秀案例等相关法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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