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谢俊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益阳市司法局以“三项行动”精神为指引,聚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态势,全面落实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要求,强化合法性审查服务意识,高效发挥法治审查保驾护航作用,助力益阳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把好关、托好底。
规范审查流程,当好营商环境的“参谋员”。明确政府合同的审查范围、文本要求、审查流程等,对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实现合法性审查要素全覆盖。拟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政府合同经承办单位初审、集体讨论后,转市政府政务科室,市政府政务科室收到政府合同文本相关资料后对签署该合同的材料齐备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批转至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收到有关合同材料后10日内反馈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规范政府合同内容。
汇聚审查合力,当好营商环境的“智囊团”。益阳市合法性审查设置专门科室,配备专业力量,构筑专职审查人员为主,政府法律顾问为补充的专业审查团队,同时构建合法性审查4步走内审模式,深度梳理审查件的复杂疑难要点,灵活运用多元化审查机制,聚焦重大涉企协议、重点项目核心法律风险点深剖细研,全方位源头防范,不放过任何一个潜在风险、不错漏任何一则争议条款,确保政府合同合法、合规,更接地气、解问题,切实为企办实事。
强化档案管理,当好营商环境的“好帮手”。建立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归档、管理,实现“一件一意见一档案”化管理,2023年共计审查市委、市政府及两办涉及招商引资、战略合作、融资贷款等多个领域的政府合同及其他涉法事务81件,提出审查意见1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