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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政府常务会月学法“含金量” 保障法治建设“高质量”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龚静  时间:2023-10-10 10:13:33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龚静)“《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按规定的周期和日期足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是近日通道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法的几个场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通道县三举措抓实政府常务会议“月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制度先行,织密学法用法机制网

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对学法内容准备、领学人员安排、提交会议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县政府率先垂范,每月在常务会开展学法一次以上,由县领导按照各自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知识轮流领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学法一刻”长效机制。各部门普遍建立学法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前必学法、重点工作开展前必学法,构建了纵向由县委县政府到各乡镇党委政府,横向由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到干部职工的学法网络,实现了学法用法常态化。

量身定制,把牢学法用法风向标

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坚持与当前法律热点相结合、与通道县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与会议决策事项相结合,精选学法内容,切实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于法有据、可行合规。深入解读法律规范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让领导干部从不同角度吸收“法治营养”,确保学法既有法律的深度和广度,又有指导实践的宽度和长度,加快建设学习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活化形式,提升学法用法新质效

创新方式“以案释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当前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水利、住建、征迁等易出现行政诉讼的行业领域案件,从法律视角剖析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把司法、执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涉法工作过程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切实将法律法规学习列为“重要议题”,实现“软学法”催生“硬约束”,助推学法用法走深走实。

下一步,通道县将持续深化“月学法”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推进法治提能,使崇尚法治、信赖法治、遵守法治、捍卫法治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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