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发放普法资料
法治讲座现场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粟彬)每年5月是农村法治宣传月,洪江市司法局黔城司法所始终坚持把提升农村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服务“三农”,扎实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活动,针对农村法治建设重点环节精准施策,积极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治氛围和坚强法治保障。
注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法治氛围。利用赶集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村(社区)代表大会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结合当地文化习俗开展“屋场会”“大树底下法治讲堂”,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置法律咨询台、上门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国家安全、禁毒防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并且利用新媒体、采取新举措,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大学生“送法下乡”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辖区29个村(社区)都设有法治宣传栏,在农家书屋打造“法治图书角”,配置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书籍、法治类报纸杂志等,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培养农村法治力量,壮大乡村振兴基层法治队伍。立足乡村振兴建设要求,培养了以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提升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选聘司法助理员和法律工作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逐步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法律明白人”“一村一法律顾问”队伍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接受村民法律咨询,调解各类纠纷,有效促进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多元化、专业化,畅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打造乡村振兴法治示范亮点。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23户农户被评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已成功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充分发挥乡贤理事会、和事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厚植乡风文明土壤,撬动乡村治理改革,着力构筑起文明新村、善治乡村新格局,以点带面,引领带动乡村治理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基因”。
下一步,黔城司法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动能,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个环节,不断激活乡村治理“法治细胞”,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