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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含金量”护航发展“高质量”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23-09-27 10:31:19 

以法治“含金量”护航发展“高质量”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保障和促进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决定》亮点解读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奕樊通讯员左文星

9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紧扣“法治”和“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词,重点围绕推动落实省委“四大标志性工程”等重大部署要求,积法治之势、聚制度之力。

近日,记者采访了部分参与《决定》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代表,了解《决定》的特色亮点和出台的意义。

“出台《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展现了‘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晓科表示。

《决定》共分为三大板块十个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决定》69处提到“法”字,处处从“法治”着力、向“法治”求效,向全省人大系统传递了一个鲜明信号:越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越要凸显法治的重要地位,越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决定》围绕省委关于加快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部署工作,紧扣我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紧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弱项差距不足,围绕法治护航经济质效提升、法治护航“三个高地”建设、法治护航区域协调发展、法治护航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法治护航民生福祉改善、法治护航安全稳定等7个方面作出要求。

紧扣法治护航“三个高地”建设,《决定》提出,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法规制度,依法支持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议会的联系交流,推动涉外涉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紧盯法治护航安全稳定,《决定》要求聚焦经营性自建房、民宿、景区栈道、防止学生溺水、农村道路交通、快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校园周边环境、大型群众性活动和聚集场所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加强“小切口”立法。同时,明确建立各级人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常态化机制,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探索形成了“两问四评”、围绕“7+3”资源体系强化法治保障、人大代表集体进站履职等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决定》注重同“立法规划”的落实、“一要点六计划”的推进有机衔接,并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的思路举措落实到其中。

如,《决定》要求,推行重大政策资金落实和专项资金绩效“两问四评”监督,用法治方式拧紧财政资金“安全阀”。围绕“7+3”资源体系,聚焦统筹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决定》结构清晰、简洁明了、重点明确、措施有效,切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平对此点赞:《决定》立足人大视角、法治思维,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工作与人大工作有机衔接,充分体现了人大之为、人大之力、人大之智。

《决定》还对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要求。《决定》明确,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小组等活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载体,集体进站履职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列席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古丈县断龙山镇猛虎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汉春充分感受到了《决定》的重大意义。他表示,《决定》对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了更高要求,自己将扎根基层一线,既干好本职又尽心履职,架起服务“连心桥”,当好群众“贴心人”,及时推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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