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临湘市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6月1日上午,水利局组织水政监察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旁听了在君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临湘市某电力有限公司、李某诉市人民政府、市水利局,申请撤销市水利局下发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市人民政府下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一案,临湘市司法局行政复议股唐云帆作为公职律师出庭辩护。参加旁听的还有岳阳市水利局、岳阳市楼区水利局、君山区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一行20余人。
唐云帆在庭审中认真听取电力公司及李某的诉讼请求及相关情况,积极发表答辩意见与质证意见。庭审现场争辩双方主要争论点两个,一是当事人李某表示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未依法向其送达,未依法享受申辩、听证的权利,申请对处罚决定撤回;二是立案后未开展调查取证,以第一次调查取证情况进行处罚。争辩双方对各自主张进行了举证和质证。
由于该案是岳阳市首例小水电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庭审结束后,临湘市执法人员对庭审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一致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能力和应诉能力,强化了涉水执法监管力度、河湖管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