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奕诺(黑龙江大学)
10月31日,一辆网约车驶入武汉扬子街与胜利街交汇路口。由于人流量较大,车辆滞留在路中。现场人群聚集,车辆被围在其中。此前流传的视频显示,车身上曾被放置饮料瓶、垃圾等杂物,司机只能坐在车内等待。11月2日,武汉警方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确认有过往行人按压车辆右后轮气门芯、手拍后视镜、在车身放置杂物等行为。公安机关已对周某某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邹某某、张某某、樊某某等人批评教育。经勘查,车身没有受损。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通报对涉事人员作出了不同处理。按压气门芯、拍打后视镜、放置杂物,与停下来观看、拍摄、起哄,行为性质和造成的影响并不相同。只有把不同情况区分开来,责任和批评才能落到具体行为上,也才能避免把一个复杂现场简单归结为“所有人都在欺负司机”。
不过,没有受到处罚,并不意味着围观对当事人毫无影响。短暂的观察本身并不意味着恶意。有人想确认是否需要帮助,有人出于好奇,也有人只是在人群裹挟下停住脚步。但围观者的本意,并不能决定围观对当事人的影响。
鲁迅笔下的看客,围在刑场周围,等待一场悲剧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今天的围观场景发生了变化,人的心理却并未因此消失。手机让观看有了记录,网络让记录有了传播,聚集又让个人情绪迅速相互感染。
围观本身不必然通向伤害,但群体情绪、责任稀释和现场失序,可能让看与做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一个人起哄,或许只是随口一句;一群人跟着起哄,现场就会形成压力。有人伸手拍打车辆,其他人没有制止,甚至继续拍摄、嬉笑,越界行为便可能获得“大家都这么做”的掩护。被困在车里的司机无法回应,也更容易成为人群情绪的承受者。
这也是这起事件最值得追问的地方:围观者何时从看客变成了参与者?
事实上,当手伸向别人的车辆,行为就已经超出了观看。垃圾被扔到车上,气门芯被按压,司机的等待就不再只是交通拥堵带来的被动处境。无论现场起因是什么,无论围观者对车辆驶入步行街区域有怎样的不满,处理问题都有明确的途径。交通管理可以由交警负责,平台服务可以投诉,司机行为可以举报。公共秩序不能交给临时聚集的人群自行裁决,节日气氛也不能成为放纵个人情绪的理由。
表面上看,可能只是一辆车短暂堵在了人群中,但对司机来说,却关系到一天的收入,也关系到赖以工作的车辆和身处车内时的安全感。旁观者眼中的几分钟热闹,落到当事人身上,可能就是漫长的无助。“只是开个玩笑”无法抹去行为造成的压力,更不能替越界者免除责任。
所谓“不再是看客”,有两层含义。有人从观看走向了按压气门芯、拍打车辆、放置杂物,已经成为具体行为的实施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多人需要面对的,则是另一种选择:遇到公共事件时,不能只把自己放在人群之外,既享受热闹,又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可以在事后确认行为、作出处罚,现场秩序却需要在事发之时有人维护。围观者未必都能成为挺身而出的人,但至少可以不跟随起哄,不向困境中的人施加新的压力;看到有人拍打、投掷、破坏,也可以及时劝阻或报警。公共生活需要的“见义勇为”未必总是惊天动地,很多时候,只是没有把别人的难堪变成自己的娱乐。
热闹可以观看,边界必须尊重。一个人的快乐、一群人的兴奋,都不能建立在另一个人的无奈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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