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26日讯(通讯员 朱越 张露 朱丽媛)两车并未碰撞,伤者因避让摔倒致伤,要不要担责?肇事者是快递员,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保险公司又该在何种范围内承担责任?面对多重法律关系交织、各方诉求分歧较大的难题,双峰法院历时四十天耐心调解,推动四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一场没有碰撞的交通事故
2025年4月9日,被告刘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右转时未避让直行车辆,原告刘某华因避让操作不当摔倒在地,造成自身受伤、车辆受损。两车虽未发生碰撞,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刘某华、被告刘某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华先后在双峰县某医院住院2天、某骨伤医院住院1天、某中医院住院48天,共计住院51天。
经核查,被告刘某系双峰某某速递公司快递员,其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在人保财险某公司投保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但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调解困局:三重争议,纠纷陷入僵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阳波在调解过程中,各方诉求差距明显,调解工作一度受阻。
一是车辆属性与责任认定之争。刘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究竟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直接影响归责原则、责任划分以及赔偿项目的认定。
二是履职行为与主体责任之争。刘某事发时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其与快递公司之间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直接决定快递公司是否应当对外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外购药品与事故关联性之争。保险公司提出,原告在医院外药店自行购置的药品,无法证实药品用于本次事故损伤治疗,关联性存疑,不同意赔付该部分费用。
原告希望获得较高赔偿,快递员担忧独自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快递公司主张属个人行为不愿承担赔付义务,保险公司坚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核定损失。四方各有顾虑、互不相让,矛盾化解难度较大。
柔性攻坚:分头释法明理,用心用情打通堵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特点研判,认为调解是实质性化解该起复杂纠纷的最优路径。开庭审理后,案件事实进一步查清,各方当事人的顾虑和诉求也更加明晰。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采取“分头沟通、靶向释法”的方式,通过当面约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渠道十余次对接各方当事人,仔细检索参考同类案例,精准把握法律适用要点,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对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逐项核算损失明细,客观释明赔偿标准,引导其理性预估赔付金额、合理调整诉求;对快递员刘某,细致讲解用工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厘清责任承担规则,打消其独自担责的顾虑;对快递公司、保险公司,结合类案裁判规则阐释法律要义,引导企业兼顾法理与情理,主动扛起社会责任。
历经十余次沟通协调、40天持续攻坚,各方分歧逐步收窄,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案结事了:多方满意,实现纠纷实质化解
调解协议履行到位后,原告刘某华专程来到双峰法院,送上一面印有“执法明公道倾心解民忧”的锦旗。他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连致谢:“感谢刘法官不厌其烦组织调解,让我及时拿到赔偿款!”

一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认可,也见证了这起复杂纠纷从矛盾对立到平和化解的全过程。原告的损失得到及时弥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快递员与快递公司同步厘清内部责任分担,消除内部争议;快递公司、保险公司也明晰自身法律义务,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双峰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法理相融,以40天的持续跟进、10余次的耐心沟通,让原本僵持难解的纠纷顺利化解,也为同类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快递从业人员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实质解纷提供了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