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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新型洗钱犯罪 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岳塘检察依法公诉一起特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刘慧  时间:2026-02-25 16:34:14 

湖南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慧)2025年年底,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谢某某、陈某甲等8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二审落下帷幕。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作出终审判决,对谢某某、陈某甲等7名主从犯分别判处二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对情节较轻的梁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此案的依法办理,成功查办一个利用茅台酒交易与虚拟货币兑换相结合的新型洗钱团伙,有力震慑了网络犯罪下游产业链,彰显了检察机关严惩洗钱犯罪、守护市场交易秩序的坚定决心。

经查,2023年10月,被告人谢某某、陈某甲、黄某某经合谋,明知“纸飞机”APP中匿名上线的资金来源不明,系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所得,仍为牟取暴利,搭建起一条“赃款—茅台酒交易—虚拟货币”的洗钱通道。该团伙以茅台酒买卖为幌子,将684万余元犯罪资金“洗白”后,通过被告人陈某乙兑换为虚拟货币USDT币返还上线,从中抽取转移资金总额8%的非法佣金,扣除交易流转成本后由核心成员瓜分,形成完整的犯罪利益链条。

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细化,作案手段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陈某甲作为“对接枢纽”,负责在“纸飞机”APP上缴纳押金、联络上线接收赃款,并对接陈某乙完成虚拟货币兑换流转;谢某某承担“后勤总管”职责,不仅精准统计每日白酒交易损耗、虚拟货币兑换明细、人员工资及分成情况,还专门提供作案手机、微信号、虚拟手机号及变声器等工具,招募伍某某操作“老K”账号转发信息,为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保障;黄某某则化身“交易执行者”,全程对接茅台酒销售与收购商,通过真实商品交易的外壳掩盖赃款转移轨迹,其余被告人或提供资金结算帮助,或参与信息传递,共同助推犯罪实施。

案件办理过程中,岳塘区检察院办案团队面对涉案资金流向复杂、电子数据分散、涉案人员分工交叉等难点,秉持“全链条打击、精准化追责”原则,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面梳理近2000万元资金流水、数百份交易凭证及海量电子数据,通过资金溯源、人员轨迹核查、电子证据固定等方式,层层拆解犯罪链条,精准界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当前,网络犯罪与洗钱活动交织蔓延,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匿名性、实物交易迷惑性等特点规避监管,严重扰乱市场交易及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检察机关在此郑重提醒:虚拟货币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为获取高额回报,协助转移不明资金、兑换虚拟货币、代购贵重物品的行为,均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坚决抵制各类“跑分”“代收款”“虚拟货币兑换”等违法犯罪邀约,切勿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反洗钱检察履职,加强与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打击机制,聚焦新型洗钱犯罪特点优化办案策略,加大对上下游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力度,同时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方式提升群众反诈防洗意识,以检察担当筑牢金融安全屏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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