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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纷有“例”|买卖双方分处两地,这场纠纷如何调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时间:2026-09-11 16:47:48 


编者按:法条写在纸上,成效落在现场。

近日,红网时刻新闻推出“解纷有‘例’”系列报道。选取全省各地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案例,结合《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开展以案释法。通过还原真实解纷路径,为群众解纷导航,为基层治理支招。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肖依诺长沙报道

一笔6800元的竹材买卖,因为当事人分属两个县市,一度陷入僵局。

中方县桐木镇村民覃某向洪江市太平乡村民周某购买竹子,并预付1008元定金。砍伐过程中,受周某与邻里的纠纷影响,运输车辆无法继续通行。三车竹材运出后,剩余竹材被困在山里,双方随即就损失和责任产生争议。

桐木司法所受理纠纷后,联系太平司法所启动跨区域联调机制。两地调解员先通过电话、微信了解情况,梳理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随后组成联合调解组开展现场调解。

一边熟悉纠纷情况,一边了解当事人诉求。两地调解员共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周某退还部分定金,协助覃某处理已经砍伐的竹材,双方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这起纠纷金额不大,却十分典型:当事人分属两地,纠纷涉及的竹材又在山中,仅靠一地调解员,很难全面掌握情况。两地司法所联动配合,让当事人少跑腿,也让调解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跨区域纠纷如何协同化解,《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下称《条例》)第十六条作出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健全区域间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调解组织,推动矛盾纠纷联动预防化解。

这样的协作,在湖南各地及省际边界已有长期实践。

早在1990年,湖南安乡县与湖北公安县便联合成立湘鄂黄山跨省民间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委员会,调处林地、水源、边贸和跨界婚姻家庭等纠纷。近年来,湖北来凤、湖南龙山、重庆酉阳建立边界联合调解机制,并在三省市交界处设置调解室。

“第十六条的设置,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让跨区域纠纷有人对接、及时化解。”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艳好指出,《条例》在总结既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健全区域协作机制的责任,并提出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调解组织,推动跨区域协作进一步走向常态化、机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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